2019年广西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面试招聘104人公告

  

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71个职位计划招聘10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7月1日为界;

  
2.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通过。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专业面试或公共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6月20日-6月28日。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临桂区致远路2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73—2820032。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事先填写《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如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桂林市教育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教育局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6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教育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教育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教育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教育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教育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教育局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教育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桂林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0773—2820032。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教育局2019年直属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6月20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9月1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10日。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9月1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13楼1341室

  
联系电话:0773-284806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0773-2848069。

  
附件1: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以此为准)(1).xls

  
附件2: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19年9月2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城区领导同意,现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兽医实验室技术员、农业技术员等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19年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人数:兽医实验室技术员(一类岗位)2人;农业及水产畜牧技术人员(一类岗位)2人;文秘及法律专业文员(一类岗位)2人;农业及会计技术人员(二类岗位)3人;农业及工程类管理人员(参照一类岗位)1人。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含辖区内各水产畜牧兽医站、各动物检疫申报点)。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大局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通用办公软件;

  
4.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5.各岗位的学历、年龄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7.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606室,联系人:韦茂,联系电话:0771-4805682。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有要求岗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南宁市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4.本次应聘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所有应聘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

  
七、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农业农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其中:一类岗位:4400元/月,二类岗位:2530元/月,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19年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江南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2日

  

2019年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_司法简章

  

2019年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司法简章

  
因审判工作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一)招聘法官助理1名。法官助理属于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1)办理案件的排期;(2)指导当事人举证,协助法官完成庭前会议、证据交换等工作;(3)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和诉讼中调解工作;(4)协助法官调查取证;(5)受法官指派或协助法官办理保全、鉴定、评估等工作;(6)收集与案件审理相关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指导案例、裁判指引等参考资料,整理和分析案件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7)参与或列席合议庭讨论案件;(8)协助法官草拟法律文书;(9)接待当事人;(10)协助法官开展调研、审判流程管理等工作;(11)负责综合业务系统中的信息录入和相关流程的办理;(12)办理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员缺位时,由法官助理代行员的职责。按照本院法官助理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二)招聘司法(女)1名。职责:(1)维护审判秩序;(2)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3)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4)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6)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本院司法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法官助理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自愿从事法官助理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3.具有国民教育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文凭或取得司法考试C证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二)司法资格条件

  
1.素质高,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

  
3.仅限女性;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法律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者或有体育特长者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受过处分、处罚现仍未解除的;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法官助理工资标准为3800 元/月(其中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2400元;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司法工资标准为3270 元/月(其中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2000元;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月10日。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学历书或司法考试C证及以上证件(司法仅需提供学历书);

  
(3)个人自作的推荐表2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

  
电子邮箱:tsgqfy@163.com;邮编:536017

  
联系电话:0779—8610630,18777916628

  
联系人:小周

  
附件: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