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辅导员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7名,欢迎有意者前来应聘。

  
一、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二)工作待遇

  
考核通过人员聘为我校编外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约定内容享受相应的工资与福利待遇;学校现有南宁校区和平果校区,办学形式为两地办学。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辅导员+姓名”格式命名。

  
2.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需填写《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提交求职材料。求职材料包含:《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报名登记表》及表上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扫描件。应聘者请将全部应聘材料扫描并后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3.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19年7月20—29日。

  
4.报名邮箱。应聘者将电子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gxyzxsk@126.com。

  
三、考试方式及安排(见附件)

  
考试具体安排将至少提前一天在学校官网上公布,请考生认真查阅学校官网通知。

  
四、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陈老师,15676461025,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5845910(学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岗位表及考试安排.doc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7月20日

  

2019年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招聘应届生公告

  

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简章(第二轮)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鱼峰区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应届毕业生。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公开招聘岗位7个,具体岗位见附件1《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2019年度)(第二轮)》。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专业教师需有。

  
(四)全日制统招应届大学毕业生(仅限2018年毕业且未就业、2019年应届毕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有学士以上(含学士)书。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柳州市鱼峰区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

  
2.报名时间:6月13日8:00至6月25日17:3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话证等。将于 2019 年毕业的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指通过统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考、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等)且尚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作为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在考核、体检环节,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收到考生报名材料,依据岗位资格条件表,并遵循“择优选拔,人岗相适”的原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二)组织考试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有缺考或违纪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 1:3 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原则上可按1:2 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2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形式为教学能力测试,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面试排名。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确实不足1:3的,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待鱼峰区教育局、人社局确定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三)组织考核

  
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招聘岗位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情况、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聘用

  
组织到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享受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附件1: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2019年度)(第二轮).xlsx

  
附件2:柳州市鱼峰区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

  


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1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1645人公告

  2019年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发布。本次共招录1645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上午,笔试复习用书可参考《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一本通》教材,查看网址:http://www.edu-book.com/tag/51。

  

2019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含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19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配偶,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后勤控制数)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南宁市城区、开发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南宁市城区、开发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县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八)报考其他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退役士兵。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2019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时至4月17日17: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 时至4月18日17:00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4月11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3年4月12日以后出生)。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4月1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时至4月19日17:00时。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地处偏远的乡镇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9年4月22日12:00时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

  
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前述报考者,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19年4月26日8:30时至17:00时。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26日8:30时至18:00时。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入“2019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9年5月13日8:30时至5月19日10:00时。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方式: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报考者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备用。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组织: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5.笔试成绩查询:2019年6月下旬,报考者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分值满分为100分。市直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由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组织面试的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面试工作开始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按管理权限,送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者不能入围面试。

  
已备案的面试人选须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做好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如因验证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五、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或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市直机关招聘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和市党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办理聘用手续;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各县(区)、开发区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管理权限,结果报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或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

  
(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六)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七)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政府公共服务呼叫中心:0771—5527741;

  
南宁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0771—12333;

  
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0771-2619001;0771-5533608;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5538455;

  
监督电话:0771-5556615;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666248。

  
附件:

  
1.南宁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计划表

  
2.南宁市2019年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计划表

  
3.南宁市2019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计划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19年版)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照片上传流程及照片处理工具下载(请提前下载处理照片)

  
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操作手册

2019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2019年北海市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年龄在25-35周岁;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不限专业(法律、土建类优先),有C1驾驶证。

  
3.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以及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工资待遇

  
经面试及综合考察后,视岗位需要确定聘用人选,聘用待遇2500-3000元/月。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提交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发送至邮箱(3228356@163.com)。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2019 年8月10日止

  
联系人:陈 晞; 联系电话:0779-3228356

  
(二)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北海市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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