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1月17日讯:一、单位简介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升格为职业学院,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等15部委确定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6年被省教育厅批准的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2018年被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人社部、司法部等国家六部门确定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定向招录院校,先后加挂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山东律师学院、山东省委党校省司法厅分校牌子。实行学历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双轨运行的办学体制。

  学院现有燕山、明水两个校区,共占地550亩。燕山校区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明水校区主要用于学历教育。学院设法律实务系、警务系、公共安全系、警务实战技能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继续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等7个教学系部。现有专职教师160余人,博士硕士占82%,教授、副教授占28%,有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各教学委员会、专项工作委员会委员5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2人;有2人主持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1名教师荣获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名师荣誉称号,1名教师入选全省法学研究首批领军人物,2人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师;有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戒毒理论研究人才库的首批成员1人,山东省法学法律人才库2人,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会专家库专家3人,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3人。学院还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聘请了许多知名行业专家作为学院的兼职教师。专兼职教师的学历结构、知识和技能结构较为合理。

  建校30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文化塑校、科学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警务化管理育人模式,形成了法警并举、文武兼备,贯通培养、提高层次,定向入警、强化基层,教育培训、双轨运行四大办学特色。学院的建设发展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先后荣获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教育部批准为高教自学考试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2.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3.高校毕业生需在2020年11月2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要求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以及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两级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山东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shandong.gov.cn)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fj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9:00—11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24日11:00—11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陆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fjy.com/)进行报名,登陆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经学院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多个岗位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24日11:00—11月26日16:00

  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提交证明材料和信息。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无故不按时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招聘岗位不同分为教育类(G)和综合类(A),均考1科。教育类(G)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综合类(A)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考试通知通过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fjy.com/)公布,请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fjy.com/)公布。

  2.面试

  (1)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面试前需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身份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生推荐表,能正常毕业,并于2020年11月2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需提供中共党员、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及相关获奖证明。在职人员应聘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国外学习成绩单。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通过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fjy.com/)公布。

  (2)面试

  教育类(G)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综合类(A)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fjy.com/)公布。

  (3)面试合格线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为100分,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通过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fjy.com/)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领导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开具调档函,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599379

  邮编:250014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组织部

  七、其他

  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省司法厅

  2020年11月16日

2020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招聘10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编发〔2012〕5号)、《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北海市银海区机关事业单位控制数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北银编〔2020〕6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优化教职工配备,经研究决定使用100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招聘后勤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5.身体健康;

  6. 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2002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卫生保洁员、炊事员、生活管理员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2002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7. 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卫生保洁、炊事岗位人员为初中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2020年度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 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5. 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银海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的聘用控制数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1日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招聘信息。

  (二)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银海区教育局人事股202室(北海市银海区江苏路与湘潭路交汇处)。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时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居民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和相关资格的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由银海区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资格审查人员对报名人员按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当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30的,需要通过增加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四)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

  2. 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方面。

  3. 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采取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人员在侯考室候考,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面试室,到休息室休息,成绩宣布后才能离开。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5. 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相同时,由银海区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考察前须提供岗位相关资格条件的证书。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由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银海区教育局组织,并统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须当日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确定拟聘人选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核实,对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送区委编委办、区财政局备案。

2020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招聘100人公告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后勤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新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3年。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得应聘资格的。

  2. 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 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 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咨询电话: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0779-3215032)

  附件1:2020年度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提取码:v970)

  附件2: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招聘报名表.doc(提取码:obwg)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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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梧州藤县乡镇卫生院_中医医院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中共藤县委员会办公室 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办发〔2019〕1号)和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等,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工作人员80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一批工作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承担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和计划

  招聘单位为我县有关乡镇卫生院和中医医院,其中乡镇卫生院计划招聘62名、中医医院编制控制数名额计划招聘1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藤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0日至2002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0年5月20日为界;

  (八)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24:00时以前;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6月5日(星期五)17:00前将个人应聘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至所应聘单位指定的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电子文档:

  1.藤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

  3.在编在职人员需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二)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资格初审方式。招聘单位进入邮箱下载打印报名者报名材料,依据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回复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的意见。

  (三)开考条件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六、考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初步考虑为6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现场对通过资格初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个人信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交近期同底1吋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和交纳考试费50元,再给其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4.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考试费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七、考核

  面试后由县人社局、卫健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学历也相同,则以全日制学历优先;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等级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执业资格证等级相同,则以先取得执业资格证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从事临床工作时间长者进入考核程序;通过以上仍不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取高分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护士执业的相关要求,其他专业的人员的体检结果符合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关于体检的要求。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体检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藤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人员聘用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的用编人员管理,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

  新进的中医医院编制控制数人员属于编制控制数管理人员。

  新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招聘工作计划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

  附件:

  1.藤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提取码:0l0f)

  2.藤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取码:txzi)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藤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0日

2020年广西梧州藤县乡镇卫生院_中医医院招聘8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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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贵港平南县企事业单位招聘731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满足我县企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赴外招聘岗位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到区内部分高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731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其中企业26名,招聘方式和程序由企业自行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高考招生列入本科第一批次(俗称一类本科)的高校(含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和专升本)。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可放宽到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或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及对象。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平南县企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时间、地点

2020年广西贵港平南县企事业单位招聘731人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将分别在桂林市、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有关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招聘站点一:广西师范大学

  活动时间:2020年11月7日(星期六)

  招聘站点二: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会议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6号)

  活动时间: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

  招聘站点三:广西科技大学(柳石校区)

  活动时间: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

  招聘站点四: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本部露天运动场)

  活动时间:2020年11月15日(星期日)

  招聘站点五:广西师范大学

  活动时间:2020年12月13日(星期日)

  招聘站点六:南宁师范大学

  活动时间:2020年11月—2021年1月(具体以该校的通知为准)

  招聘站点七:玉林师范学院

  活动时间:2020年11月—2021年1月(具体以该校的通知为准)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招聘活动当天上午8:30至11:30。

  3.提供材料:《2020年平南县企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亲笔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4.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对符合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2021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2020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措施。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关证件,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7.应聘者在一个招聘站点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面试未签约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及用人单位需求,按同专业、同考场的考生再次现场报名选岗,按高分到低分现场确定签约人选(在公布面试成绩后半个小时内确定签约人选)。

  8.具体岗位计划按各个招聘站点时间顺序,完成签约核减后,剩余岗位计划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2020年平南县企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的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确定考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情况择优选择,按不少于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须经人社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应聘者在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必须及时留意现场招聘点发布的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通知等相关事项。

  (四)组织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监督。综合类、卫健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类面试采取讲课(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天在招聘现场公布。

  (五)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定签约人选。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六)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聘用医疗技术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岗位的人员,聘用后,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进入招聘活动现场前,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和当地“健康绿码”查验。持“健康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招聘现场;持非绿码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招聘现场,否则不能进入。

  应聘人员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现场。

  (二)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谈、面试答题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活动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招聘活动结束后,应聘人员按要求及时离开活动现场,外校的应聘人员不允许在校园私自逗留。

  另:参加2020年12月13日广西师范大学招聘点的非广西师范大学在校求职人员,请加入QQ咨询群(873519089),获取广西师范大学要求的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参加招聘会所需的防疫要求材料清单,并于12月8日前提供相关材料给工作人员韦细娇(手机号:158****0910)进行汇总提交给学校,招聘会当天服从安排统一集中乘车出入校园。

  六、其他事项

  (一)中共平南县委员会组织部、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应聘者一经聘用,若属于我县认定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在正式聘用后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我县有关人才的相关待遇(附件3)。

  (三)本公告在贵港市人事人才网(https://gg.gxrc.com/)、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grs.gov.cn)、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等相关政府网站以及平南先锋、平南宣传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本次招聘活动不收取报名费,但应聘者在应聘期间所产生的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五)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服务期限为3-5年,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平南县委人才办、平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平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75-7820302

  平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5-7801016

  0775-7867700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平南县委员会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775-7831363

  附件:

  1.2020年平南县企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提取码:6wo1)

  2.2020年平南县企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提取码:5v55)

  

中共平南县委员会组织部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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