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柳州柳城县中医医院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高级人才紧缺状况,根据《柳州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柳发[2017]12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柳城县教育医疗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做好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25日(含本日)至2001年7月24日(含本日)之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岗位要求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年限等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9月20日为截止日期。

  
二、人才引进岗位要求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19年柳城县中医医院人才引进岗位表》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现场递交或者邮寄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3日—2019年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除外)。

  
3.现场报名、邮寄报名材料地点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柳州市柳城县城东大厦东裙楼4楼,邮编:545200)。

  
4.报名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及复印件;

  
(2)、医师执业证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4)《2019年柳城县中医医院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进入考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资格条件不符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体检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体检对象。

  
(五)人员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柳城县引进人才协议书》。应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4.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人才引进待遇

  
由柳城县财政拨款予引进的人才生活补贴15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发放生活补贴3万元,共发放5年。

  
五、违约管理

  
引进的人才未满服务年限离岗的,要退还已享受的生活补贴和医院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而支出的培训费用,并按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专项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

  
六、严肃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4.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72-7612732

  
附件:

  
1.2019年柳城县中医医院人才引进岗位表

  
2.2019年柳城县中医医院人才引进报名表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3日

  

2019年广西来宾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县级自主招聘43人公告

  

2019年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县级自主招聘第二次公告

  
为满足教学工作发展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2020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来办发〔2018〕81号)的通知等有关规定,2019年通过组织县级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经研究定于7月组织第二次县级自主招聘教师考试,原高校专场的岗位合并到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教师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4日~2001年6月24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2019年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县级自主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6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县级自主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专科学历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报名登记表。(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毕业证、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1.网上报名 2019年6月24日至7月2日,考生可到来宾人才网下载考生报名表,如实填写,与报名所需材料一并发送到xzjs5922@163.com电子邮箱。

  
2.现场报名本次招聘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至7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请考生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现场报名的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在网上或现场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在网上或者组织现场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在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当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现场报名的即时提出审查意见),7月2日报名的在7月3日10:30前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6月24日9:00至7月3日10: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开考比例。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数须核减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的考生提交材料后,当场确认是否具有参加考试资格。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到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专科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报名登记表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不在规定时间送达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6日(星期六)。

  
(二)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方式开展。面试教材以招聘工作组现场提供的教材为准。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象州县人社局会同象州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外单位专家7人组成。并应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考官组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是否担任考官,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7月7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象州县象州中心校城关校区。

  
面试时间、地点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八)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在2019年8月10日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象州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教育体育局和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由象州县人社局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0日前。

  
五、空缺岗位补充招聘

  
经过本次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组织第三次招聘;补充招聘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六、审批和聘用

  
(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象州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毕业或尚在两年择业期(从毕业证签发之日起顺延两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4305922

  
象州县人社局事业股:0772-4367291

  
监督电话:0772- 4367563

  
附件1:2019年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县级自主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20日

  

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

  
二、招聘岗位:工作人员 2名。

  
三、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四、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耐心、有热情;服从安排、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录岗位具体要求

  
(一)岗位要求:

  
1、无恐高症、色盲等不适宜参加环境保护工作病症;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等环境类、化学类相关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有意向者请填写附件《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通过E-mail、信函、传真方式发送报名表进行报名。

  
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姓名”)的形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dx7682873@163.com。

  
邮寄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北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十楼1009室,邮编:538100。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9年10月7日

  
联系人:符荣华

  
联系电话:0770-7694900(含传真)。

  
(三)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聘用和待遇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工资为2500元/月(含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约400元),并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附件: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招聘报名表.doc

  


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3日

  

2019年广西贺州学院(桂林站)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贺州学院2019年(桂林站)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自治区编办综合处关于高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使用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编办综〔201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报贺州市编办备案和贺州市人社局审批同意,我校决定在桂林设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含科研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贺州学院2019年(桂林站)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1);

  
(四)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任教师:博士不限人数、硕士48名、本科1名,具体招聘的岗位名称、人数、岗位要求等详见《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接受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考者报名时可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或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时,需将邮件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部门的电子邮箱,具体详见附件1。具体提供的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报考者登陆贺州学院人才招聘栏下载并填写《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②报名材料还包括: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员的岗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各1份。

  
③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④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⑤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以备查,无需提交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8:00~2019年4月10日17:30(以收件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8:00~17:30

  
现场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咨询电话:陈老师 0774-5228611 15078155554

  
3.报名材料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可直接参加面试(试讲)。

  
(二)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试讲)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2日8:00-17:30

  
资格审查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的岗位要求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的应聘人员领取号码牌,按序进行面试(试讲)。

  
2.资格审查所需的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与、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2)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员的岗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

  
(3)提供其他应聘岗位中所规定的证明材料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如需开考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能开考。

  
(三)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时间:2019年4月12日10:30-18:00,

  
面试(试讲)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采用试讲和面试答辩方式进行,科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采用面试答辩方式进行。

  
1.专任教师岗位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包括试讲和面试答辩2个环节。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总成绩的60%,面试答辩占总成绩的40%。

  
①试讲。试讲时间15-20分钟,采用60分制评分。试讲主要从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试讲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

  
②面试答辩。采用40分制评分。在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环节,面试答辩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等。

  
2.科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面试。

  
考核方式为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由各用人部门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及应聘人员专业情况进行提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科研背景、专业融合性、团队协作精神、今后开展科学研究的设想、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以上所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将在贺州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联系我校纪委、监察处或人事处进行复查。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的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审批等具体工作流程,详见附件4:《贺州学院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审批流程》。

  
五、聘后管理

  
被正式聘用的本科、硕士人员列入我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管理,被正式聘用的博士人员纳入实名编制,都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4-5225272

  
咨询电话:0774-5228611

  
附件1:贺州学院2019年(桂林站)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贺州学院拟录用人员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流程.docx

  


贺州学院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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