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海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1月27日讯:根据《北海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的实施办法》(北编办[2013]23号)和《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北编办[2014]20号)规定,结合北海市残联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北海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控制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9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区招聘,部分岗位在北海市残联系统工作的非在编人员招聘,具体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确价值观,有良好的品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21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21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详见附件1;

  7、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相关学历需2020年11月1日前获取),专业不限(有专业限制岗位除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党纪、政纪受过处分或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3.报名:提交《北海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电子版发至邮箱kfzx2068056@163.com,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XX大学。

  4.资格审查及初选:北海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2020年12月4日,以邮箱、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初选的报考人员。

  (二)考试

  1、开考比例:根据参加报名的人员和设置岗位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岗位竞聘名额数,参加竞聘。

  2、笔试和面试形式

  (1)残疾儿童康复技术员采取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实践技能操作占总成绩60%;办公室文员和财务人员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两个岗位笔试成绩前3名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算入考生总成绩。

  (2)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面试)的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3)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面试)的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3、加分说明

  为体现在同等条件下残疾人优先聘用的精神,根据《公开招聘启事》要求并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决定,残疾人考生在总分的基础上加分3分。

  (三)确定入围名单、公示、体检及正式聘用

  1、按招聘岗位竞聘总成绩(笔试成绩+实践技能操作或面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2、视实际情况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3、拟聘人员按1:1的比例由市残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竞聘者自理;

  4、考察、体检不通过的依次递补;

  5、通过各环节选拔的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市残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

  6、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编制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并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待遇及有关事项参照《北海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的实施办法》(北编办[2013]23号)和《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北编办[2014]20号)执行。

  六、招聘纪律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应聘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北海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林晓明0779-206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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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北海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北海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

  2020年11月26日

2020年广西科学院招聘50人公告

  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0年编制外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广西科学院成立于1980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建有4个国家级创新平台,27个自治区级科研平台,主要从事基础和应用研究,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及科技支撑,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建立高素质科技队伍及建设国内一流研发平台,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报考招聘岗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rsc@gxas.cn,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整理成一个Word文档(大小控制在15M以内)发送到该邮箱,邮件主题请按以下格式填写: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

  1.广西科学院应聘报名表(表格见附加2,报名表照片栏须附清晰电子照片,报名表“应聘者承诺”栏须亲笔签名后扫描附在Word文档内,无亲笔签名视为报名无效);

  2.材料目录;

  3.个人自荐书;

  4.身份证;

2020年广西科学院招聘50人公告

  5.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附学校证明);

  6.职称证书;

  7.政治面貌证明;

  8.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成绩;

  9.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10.任职证明材料(含在校社团任职等);

  11.获奖证书或证明(含各类奖学金等);

  12.工作经历证明(含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聘用合同等),无证明材料者,视同无工作经历,不能在报名表中填写;

  13.参与科研工作证明

  (1)科研项目

  提供项目合同封面、项目组人员名单、签字盖章页。

  (2)论文著作

  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外文文章请附摘要中文译文,SCI、EI期刊须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收录证明。所有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的,录用证明视为无效。

  (3)发明专利

  提供发明专利证书。

  注:应聘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广西科学院人事处组织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和改报其它岗位,人事处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审核信息。

  六、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编制外人员劳动合同。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黎先生

  (二)联系电话:0771-2503936。

  附件:

  1、2020年广西科学院编制外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2fzf)

  2、广西科学院应聘报名表.doc(提取码:gcuf)

  

广西科学院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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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桂林兴安县直接考核招聘5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35个职位,计划招聘53人。其中,直接面试招聘49人、直接考核招聘4人;计划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020年广西桂林兴安县直接考核招聘53人公告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7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方式

  根据《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文件有关规定,按各职位要求分别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报考兴安县人民医院、兴安县中医医院和兴安县妇幼保健院职位的人员在兴安县康宁街57号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20490,邮箱地址:xaxwjjrsg@163.com;报考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职位的人员在兴安县朝阳区向阳路38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18722,邮箱地址:xaxrsj@163.com。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居住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热症状或感冒未愈的考生,考虑疫情的影响也可扫描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报名,后续待情况允许时再核验相关材料原件。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二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职位的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直接面试职位的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2.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兴安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5.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六、直接考核职位的考核

  (一)考核人选确定。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学历高低、取得职称时间先后顺序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底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附件4)。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取得年限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工作岗位分、学历分的高低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核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五)考核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直接面试人员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五条第五款第1项规定依次递补;直接考核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直接面试招聘职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直接考核招聘职位的考核,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县级公立医院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站、电话、手机短信、微信或QQ等各种方式向报考人员兜售所谓的2020年度兴安县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的“笔试试卷及答案”以及对《考试大纲》的各种解读,均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本《公告》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3-6218722;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6220490。

  附件:

  1.《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dnz7)

  2.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取码:3nml)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提取码:g904)

  4.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提取码:ly6b)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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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梧州市人社局招录公益性岗位344个公告

  根据有关要求,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补)录公益性岗位344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补)录岗位和名额

2020年广西梧州市人社局招录公益性岗位344个公告

  公益性岗位344个(具体招录岗位名单见附件1)。

  二、招(补)录条件及范围

  户籍地为梧州市区(含城区所在乡镇),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登记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

  (一)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持有《残疾人证》的;

  (二)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三)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五)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

  (六)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的失业人员。

  三、具体招(补)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6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3号一楼,电话:6029003);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招(补)录登记表》(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梧州人才网均可下载打印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相关最高学历证明;

  (3)就业困难证明材料及其他: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低保户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明及低保审核情况表;“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而失业的人员,提供镇政府证明(被征地农民审核表)等;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有《保安证》的提供该证等。

  (4)一寸近期照片二张。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体检

  各用人单位对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就业创业证》等证件记载的时间、内容等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对其所填写《招录登记表》信息经查属实的,组织相关人员面试。对拟招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与了解,并与本单位所设岗位的适应性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及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综合考核以及面试、体检等情况,用人单位提出拟录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批材料送市就业服务中心。

  (四)审批

  市人社局对用人单位报来的拟录用人员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招录过程是否依法依规、相关材料记录内容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通过核查其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确认就业或失业状态等。已通过核查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下发录用通知。

  (五)聘用及培训

  各用人单位对录用人选分配工作岗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核、体检不过关、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根据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各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正式上岗前培训,具体培训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凡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相关补贴规定如下:

  (一)岗位补贴。2020年3月起按1810元/月·人的标准直接拨付给单位。

  (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负责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属单位部分应先交后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享受补贴年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温馨提示

  本次招(补)录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将分别在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告栏公布,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的材料,我局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附件:

  1.梧州市2020年3月公益性岗位招(补)录一览表.doc(提取码:9cko)

  2.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招(补)录登记表.doc(提取码:j1tj)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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