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招聘社保经办辅助人员(编外聘用)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9月18日讯:为充实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保经办人员力量,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经市政府同意,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保经办辅助人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隶属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市本级单位和玉东新区社会保险经办职能,推行经办业务多险合一、统一征收、统一支付、统一稽核的经办模式,实现了一站式便民服务。曾获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优质服务窗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先进单位、玉林市政务服务先进单位等30多项荣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经办辅助人员12名。(详见附件1《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社保经办辅助人员(编外聘用)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广西(户籍地或生源地)。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具有服务精神,能为群众提供高品质的服务,遵守工作纪律。

  (四)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五)具备2年工作经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6日至2003年9月26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五、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相关条件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的方法,本次报考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代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社保经办辅助人员(编外聘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后退回)。

  2.一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在读学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兼传真):0775-2689032。

  报名地址: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2日内审核完成,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成绩公布栏公布(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更改报其他岗位。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方可开考。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

  领取地点: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保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社会保障专业知识占6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时间:2021年9月30日上午9:30-11:00。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  面试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可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开考。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考试地点及时间。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有关事项在《准考证》中载明。

  (四)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示栏公布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当天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示栏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五)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增加一次面试考试。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入职后一年内离职的,可由市人社局从同一岗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和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试用期签订)。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聘用待遇按我市编外聘用人员待遇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

  十一、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及考试期间如有特殊情况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理。考生报名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须及时告之本单位,由本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理,如有隐瞒,后果自负。报名人员须填写《考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附件3)。

  点击下载>>>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社保经办辅助人员(编外聘用)岗位计划表.doc

  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社保经办辅助人员(编外聘用)报名登记表.doc

  考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docx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

2021年广西北海市民政局直属单位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民政局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一:北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办公文员1名

  

岗位职责:单位日常行政办公事务

  

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二)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或中文类专业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200元/月+奖励性工资800元/月(需要完成当月工作目标)+年度绩效奖(需完成当年自治区福彩中心下达的目标任务),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二: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护理员岗位1名

  

岗位职责:负责院内老人、孩子日常生活照料工作。

  

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二)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工资待遇:2350元/月(含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5日

  

(二)报名方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提交:

  

有意应聘者,在招聘时间内,向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提交以下电子材料(邮箱:a2024669@163.com,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工作人员-姓名-岗位),待接到面试通知后,准备好纸质材料一式3份,在面试时提交:

  

(1)《北海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实。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由办公室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办公室将电话通知面试、考核。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解释,联系电话:2029208、2024669。

  

附件:北海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docx

  

北海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1日

2021年广西北海市民政局直属单位招聘2人公告

  

原文标题:广西北海市民政局直属单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1922ca36e6233653834729c60e10e2bd)

2021年柳州市柳南区基层卫生院招聘简章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7日讯: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卫生健康系统整体水平,充实基层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柳南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柳南区基层卫生院招聘共设12个岗位,拟招聘13人,详见《柳南区2021年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条件以《岗位表》为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优惠政策进入事业单位,且目前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例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7.在读普通高校学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有关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0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及方法

  本次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用面试(免笔试)招聘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递交材料的方式进行。

  ⒉现场报名地址: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人事科(柳州市潭中西路30号,市潭中人民医院西院院内办公区三楼)。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8日(工作日每天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4.报考着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所需材料:《柳南区2021年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执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一式一份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一份(在学信网下载)。审核完退还原件。

  (二)资格审查

  由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实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一环节被审核发现都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面试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综合能力,包括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三)面试加分。通过国家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职称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执业医师资格证(助理)、中药士,在面试成绩中加3分;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执业医师资格证、中药师,在面试成绩中加5分。不累计加分。柳南区卫生健康局在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环节核实出加分考生。

  加分与报名同时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加分。拟加分情况,在面试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机关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一5分处理。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含加分项)于当天在考试地点及柳南区人民政府元信楼一楼政务公开栏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一)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由柳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三)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柳南区卫生健康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招聘单位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报考人员健康状况。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一)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二)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柳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二码联查,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接种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接种码或超过要求时限尚未接种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敌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柳南区监察局电话:0772-3722677

  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72-3722641

  柳南区卫生健康局电话:0772-3722840

  十、有关说明

  (一)本简章由柳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二)联系电话:0772-3722840

  传真号码:0772-3722042

  联系邮箱:lnqwsj@163.com

  点击下载>>>

  1.《2021年柳南区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柳南区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柳州市柳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6日

2021年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1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7个职位计划招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1年度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1年度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桂林人才网、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9日-1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1年度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17日(共3个工作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凤北路8号,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1楼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27220。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1年度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1年度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招聘单位面试考核分、技术职称及取得年限、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面试成绩、技术职称分及取得年限分、学历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1年度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0773-2827220

  相关网站: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gley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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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2:2021年度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附件4:2021年度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评分细则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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