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梧州藤县人社系统招聘公告
藤县人社系统2022年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为解决藤县人社系统人员不足的问题,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决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3日至2004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藤县户籍;
(五)熟悉电脑操作;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6.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期限、学历、户籍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22年5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的应聘者,请于2022年5月13日至5月1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到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广西藤县藤州镇登俊路65号)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面试、体检和聘用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考核、体检合格后聘用。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制外人员,在聘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每月1815元发放,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交,个人部分由个人负责。
六、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藤县人社系统正式编制,其正常工作由藤县人社局统筹安排、管理。
联系电话:0774—7272777。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6日
2022年广西梧州市藤县乡镇卫生院_县直公立医院招聘183人公告
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梧州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梧发〔2018〕8号)、《藤县委员会办公室 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办发〔2019〕1号)和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等,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83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承担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提高我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和计划
招聘单位为我县有关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公立医院,其中乡镇卫生院计划招聘45名、县人民医院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名额计划招聘50名、县妇幼保健院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名额计划招聘30名、县中医医院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名额计划招聘5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2日至2004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22年11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2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在编在职人员需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审核资格,个人信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填写《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交近期同底1吋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和考试费50元。
(三)开考条件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六、考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举止仪表和实践技能操作等。
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按试场按岗位向考生当面公布。
2.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扣3分。
3.面试时间初定12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公告)。
4.面试前三天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者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5.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而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6.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考试费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七、考核
面试后由县人社局、卫健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学历也相同,则以全日制学历优先;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等级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执业资格证等级相同,则以先取得执业资格证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从事临床工作时间长者进入考核程序;通过以上仍不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取高分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执业的相关要求,其他专业的人员的体检结果符合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关于体检的要求。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体检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藤县人事人才信息栏上公示和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人员聘用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的用编人员管理,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
新进的县直公立医院控制数内聘用人员属于编制控制数管理人员。
新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十二、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从梧州辖区外来(返)藤应聘报名的人员实行落地检,必须在抵梧后第一目的地马上接受落地检(即到达目的地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采样检测)。
(一)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来(返)梧人员。
离开有本土疫情地区满7天的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如未进行过核酸检测的,须进行落地检,如抵达目的地后已完成三天两检的,按属地要求进行常态化管理。
离开有本土疫情地区未满7天的流出人员。从疫情高、中风险区或封控区、管控区流出抵达目的地后,已抵达当地但不足7天的人员,补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进行落地检后,实行三天两检(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算第一检),检测结果出来之前须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无居家条件的,进行集中健康监测。
(二)7天内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来(返)梧人员。
实行三天两检(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一天核酸检测),3天内建议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十三、其他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藤县卫生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7272777
监督电话:0774—7296258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藤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2年广西梧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16人公告
梧州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6名。
一、单位简介
梧州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85年的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3年10月,原梧州市教育学院、原梧州师范学校并入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6年2月,教育部批准,在广西大学梧州分校的基础上建立梧州学院。梧州学院是一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多科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梧州学院地处素有千年古城、百年商埠、世界人工宝石之都美誉的广西梧州市。梧州市是广西高等教育的发源地,1928年,广西大学在梧州建校办学。
二、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16名,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梧州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热爱大学生思想教育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工作的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学生工作的实际问题。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符合《梧州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六)本次招聘原则上为2022届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含)以下(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下载并填写《梧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辅导员版)》(附件2),发至电子邮箱wzxyrczp@163.com(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应聘辅导员。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者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开始考试前在梧州学院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参加面试的人选。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 :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备案。
4.面试者须复审考试资格,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学历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
5.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无效或弄虚作假的,学院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6.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将在梧州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自动放弃,按考试成绩排序顺位依次递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是否符合高等学校管理要求,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学术水平、专业技能、业务能力、岗位实绩、岗位匹配度及就职意愿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六)公示、体检与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7日的公示,同时组织拟聘对象参加体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并通过体检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要求应聘人员原则上2022年8月底前到校工作。
六、待遇
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按事业单位有关工资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卢老师。
联系电话(人事处):0774-5834882
监督电话(监察室):0774-5831713
电子邮箱:wzxyrczp@163.com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梧州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院招聘要求的,一经查实,学院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成绩排序顺位依次递补。
附件2:梧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辅导员版).doc
梧州学院
2022年广西梧州市科技活动中心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梧州市科技活动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梧州市科技活动中心(梧州市科技干部进修学校)(梧州市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单位是梧州市科技局属下的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目前主要业务有:
(一)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科学技术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科技赛事等科技创新与科技文化交流活动。
(二)为科技人员、科技活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为孵化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和政策支持;为科技特派员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培训等各种支撑服务。
(三)对外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进行科技项目投资开发、应用与推广;提供科学技术咨询、科技成果申报、科技成果转让、科学技术会务与科技产品展览展示等科学技术相关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直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对象、人数、范围
岗位名称:管理人员九级岗位。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
年龄:35周岁以下。
招聘数量:1名。
招聘所需专业范围: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
工作经历要求:无。
招聘范围:广西辖区户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与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应聘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应聘的考生,请于2022年9月12日18:00前将个人应聘电子文档材料用自己姓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skjhdzx@163.com邮箱。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从网上下载、本人签名)、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三)直接面试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不达比例须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外地应聘人员不能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
(三)面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梧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
(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如有应聘者未能到达参加面试,作自愿放弃面试处理,面试将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达不到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考察)。
(六)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七、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档案、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察、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人员聘用
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新招录人员必须有试用期。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要求,需详细了解考生的健康状况,请考生进入梧州市科技活动中心(梧州市科技干部进修学校)(梧州市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中心)进行材料复审和面试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和出示健康码等,并全程佩戴医用一次性口罩。在材料复审时需同时提交1份梧州市科技活动中心(梧州市科技干部进修学校)(梧州市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健康档案》(见附件2)
十二、其他事宜
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招聘单位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公告未尽事宜,由梧州市科技活动中心(梧州市科技干部进修学校)(梧州市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387782。
2022年8月1日
附件1:梧州市科技活动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