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梧州市苍梧县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梧州人事考试网2022年11月16日讯:为满足2022年我县基层医疗卫生系统补充人员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乡镇基层卫生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人员名单、程序、方法、成绩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对象范围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苍梧县2022年直接面试招聘乡镇基层卫生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7日至2004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已聘用为我县的在编工作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2年11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十)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3)。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有意应聘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0日17:00前先将个人应聘电子文档材料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苍梧县卫生健康局邮箱:cwwjjrjg@163.com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苍梧县2022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奖惩材料等(扫描件);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未被列入面试人选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五、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进入邮箱下载打印报考考生资料,依据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考,通过资格审查并拟进面试的名单在苍梧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将现场对通过资格初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申请时所有材料的原件。经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2年12月,具体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待定,具体另行通知。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2年12月,具体另行通知。
(四)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到1:3比例的,报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岗位招聘或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不达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的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学历最高者;如学历相同,取职称最高者;如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面试复试,取复试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个人承担。
(五)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六)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的用编人员管理,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
十二、工作要求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卫生健康局、各招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在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苍梧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通知时写明,请及时关注。
十四、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梧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26635030774-2682371
监督电话:0774-26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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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梧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6日
2022年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公告(第二轮)
2022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公告(第二轮)
为及时补充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因学科教师退休或辞职(调离)出现的空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招聘62名紧缺专任学科教师(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2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第二轮)》(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2022年毕业或2021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高校优秀毕业生。条件如下:
1.2022年毕业或2021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业对口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4.2022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二)凡45周岁及以下【于1976年3月(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招聘单位报市委人才办,获准同意后,可放宽条件;应聘人员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岗位专业要求对口的,否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符合《梧州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录》条件之一:
1.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或国家重点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 高校所建国家实验室设立的专业或国家级特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2021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前2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5.广西区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6.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特级教师、近10 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及相关大学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进行。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公告发布起至2022年3月10日18点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填报个人信息。
第二步,将《2022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及对应报名材料,按照对应序号编号排列整理,合并成1份电子件(pdf格式,A4纸规格)【电子件命名为:毕业时间+姓名+应聘学校及岗位。如:2022年毕业+张三+应聘学校及岗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
以上两步全部完成并且材料符合要求方算报名成功。
2. 招聘对象(一)的2022年毕业生所需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
(3)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生证、书(尚未取得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4)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
3. 招聘对象(一)的2021年毕业生所需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书、书、书;
(3)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
4.招聘对象(二)所需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成绩等信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书、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如应聘者因报名资料缺失或不达本公告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要求,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1日。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按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比例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比例的须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考评小组成员
每个招聘职位面试考官共7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分别由各相关专业学科专家组成。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3月19—20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课堂片段教学)及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课堂片段教学展示10分钟(自行准备),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
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英语科除外)。
面试考生不能带任何物品进入面试考场。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计划,择优签订就业协议。
(五)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组成。面试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
2.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各方面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单项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确定签约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已达到签约条件人选毁约或者放弃,可由下一名递补。
(七)面试试题
为确保面试试题的安全、保密,面试出题期间实行全封闭;开始面试前,由总监督、监督员将面试试题送达各面试考场。
(八)面试考场的设置
面试考点设面试考场、考生候考室、考生考后休息室、考务办公室等,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除引导员、候考室工作人员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生候考室。
六、面试纪律要求
(一)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二)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毕业证)参加面试,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计0分。
(三)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官、考场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各考场监督员统一保管;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与面试不相关的个人物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候考室工作人员、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务办统一保管。
(四)听从指挥,服从封闭管理,控制活动范围,维持面试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确保安全、安静和保密。
七、考核与体检
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重新进行招聘。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梧州人才网或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有关办理聘用手续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由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主管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防疫要求
(一)座位保持间隔。公开招聘活动场所人员座位保持间隔,建议 1 米
(二)做好核酸检测。考生在进入面试考点前,均应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纸质版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将核酸证明上交面试考点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纸质版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允许进入面试考点。
十三、其他
咨询电话:0774-3824791,监督电话:0774-3841410。
附件1:2022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第二轮)
附件3:2022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
梧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日
报名二维码
2022年广西梧州岑溪市面向高校毕业生直接面试招聘医技人员50人公告
2022年岑溪市面向高校毕业生直接面试招聘医技人员公告
为满足2022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和《梧州市医疗卫生计生人才激励办法(试行)》(梧办发﹝2017﹞44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现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0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50人(其中岑溪市人民医院30人、岑溪市中医医院5人、岑溪市妇幼保健院4人、岑溪市第三人民医院3人、岑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人、岑溪市乡镇卫生院3人),具体招聘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即2020年至2022年)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已经聘用(或签约)为我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6月24日上午12:00前。报考者把报名材料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至岑溪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子邮箱(cxsrczx@163.com)即可;发送时请填写上邮件主题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
(二)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6月25日上午8:00-10:00;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6月25日上午8:00-10:00;
地点:岑溪市委党校
报名材料包含: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含联系电话)、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已经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表、各类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其中2020、2021年毕业生的须含毕业证、等证件),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上报名需提供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版。
应聘者对本人递交材料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不齐全或虚假,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六、面试
(一)考生面试人选确定
由资格审查组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不达比例的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当日10:30前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人选,没有接到通知的为未取得面试资格人员。
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10:30开始;
面试地点:岑溪市委党校。
七、签约、考核、体检及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单位所设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2年毕业的签约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
所有签约人员的考核、体检、聘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按用编人员管理,录入市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用编人员全面实行统一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新招聘人员与乡镇卫生院其他用编人员实行同等福利待遇,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满6年,并且须在聘用期三年内取得执业助理书或执业书,否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市直事业单位签约的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招聘工作人员以及各应聘人员要按以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应聘人员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参加现场招聘会前进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进入招聘现场时需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双码无异常以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场,区外以及广西边境八县(市、区)的人员进入招聘现场时还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查阴性证明。参加招聘会的考生除身份确认和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前14天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与疫情严重风险国家或地区人员或境外输入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感染者)接触史、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驻留史,与国内本土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工作人员以及应聘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藏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九、其他事项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岑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 8223121。
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2022年岑溪市面向高校毕业生直接面试招聘医技人员计划表.xlsx
2022年广西梧州市藤县乡镇卫生院_县直公立医院招聘183人公告
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梧州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梧发〔2018〕8号)、《藤县委员会办公室 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办发〔2019〕1号)和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等,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83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承担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提高我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和计划
招聘单位为我县有关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公立医院,其中乡镇卫生院计划招聘45名、县人民医院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名额计划招聘50名、县妇幼保健院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名额计划招聘30名、县中医医院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名额计划招聘5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2日至2004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22年11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2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在编在职人员需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审核资格,个人信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填写《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交近期同底1吋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和考试费50元。
(三)开考条件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六、考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举止仪表和实践技能操作等。
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按试场按岗位向考生当面公布。
2.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扣3分。
3.面试时间初定12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公告)。
4.面试前三天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者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5.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而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6.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考试费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七、考核
面试后由县人社局、卫健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学历也相同,则以全日制学历优先;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等级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执业资格证等级相同,则以先取得执业资格证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从事临床工作时间长者进入考核程序;通过以上仍不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取高分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执业的相关要求,其他专业的人员的体检结果符合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关于体检的要求。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体检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藤县人事人才信息栏上公示和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人员聘用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的用编人员管理,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
新进的县直公立医院控制数内聘用人员属于编制控制数管理人员。
新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十二、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从梧州辖区外来(返)藤应聘报名的人员实行落地检,必须在抵梧后第一目的地马上接受落地检(即到达目的地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采样检测)。
(一)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来(返)梧人员。
离开有本土疫情地区满7天的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如未进行过核酸检测的,须进行落地检,如抵达目的地后已完成三天两检的,按属地要求进行常态化管理。
离开有本土疫情地区未满7天的流出人员。从疫情高、中风险区或封控区、管控区流出抵达目的地后,已抵达当地但不足7天的人员,补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进行落地检后,实行三天两检(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算第一检),检测结果出来之前须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无居家条件的,进行集中健康监测。
(二)7天内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来(返)梧人员。
实行三天两检(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一天核酸检测),3天内建议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十三、其他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藤县卫生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7272777
监督电话:0774—7296258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藤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藤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