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桂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试招聘公告
梧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16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共29个职位计划招聘2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0年度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职位表》(附件1);
(七)驻桂林市部队随军家属;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5月26日为界;
2.年龄要求见《桂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职位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市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5月25日。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军人所在单位政治部门证明、军人证件、结婚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5月26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详见《桂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职位表》(附件1)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要求,为做好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请各位考生现场报名时,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并全程配戴医用口罩。居住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采取委托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本次桂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有招聘计划的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职位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应说明原因。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不严,造成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由有招聘计划的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笔试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缴笔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费共100元,现场报名时缴纳。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确定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是否开考。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由有招聘计划的主管部门退还考试费。
发放笔试准考证
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6月11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领取地点:各职位现场报名地点。
六、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桂林市随军家属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设置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2个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每科分值满分各为100分,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范围包括哲学基本原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等内容。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范围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6月13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职业能力测验》
(三)公共科目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
(一)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及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量化加分(量化加分详见附件3《桂林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军部队随军家属量化计分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除外)。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发面试通知书及缴面试费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发放面试通知书时间:7月2日-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领取地点:各职位现场报名地点。
(三)面试的形式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7月4日(星期六),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桂林市随军家属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六)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师级以上干部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八、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合格成绩×35%+量化加分×3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量化加分高者进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量化加分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有招聘计划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市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开招聘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八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考试桂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随军家属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考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桂林市随军家属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和《量化计分办法》由桂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公告》和《量化计分办法》解释电话:桂林市警备区政治工作处,0773-2282233;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2815018。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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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桂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职位表.xls
2.2020年桂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桂林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军部队随军家属量化计分办法.doc
2020年5月15日
2020年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招聘75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了及时补充我区社区空缺岗位人员,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特面向社会招考75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考社区工作者75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知识;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9日——2002年3月9日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五)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技能;
(六)具有梧州市三城区户籍。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
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蝶山一路50号)。联系电话:0774—3823560 联系人:聂楚滢。
2、报名时间
2020年3月9日——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报名时现场进行电脑测试。电脑测试合格后方可填写《梧州市万秀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
4、开考条件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考场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满真实情况使体检记录失实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并从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表现等。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梧州市万秀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梧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梧州市万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电话:3823560
梧州市万秀区民政局
2020年2月28日
2020年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加强我院(中心)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我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梧州职业学院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贡献。
(四)具备适应教育岗位需要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对象、人数、岗位及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2.招聘人数:非实名控制中职教师20人,非实名控制数高职教师4人。24人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方式。
3.具体招聘岗位名称、人数、条件和招聘方式详见《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计划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考试成绩全部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由梧州职业学院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职业学院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梧州职业学院办公培训综合楼一楼B区,经济管理系酒店管理实训基地(逐梦轩)。联系电话:0774-6015914。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月7日- 8日(周四、周五)9:30-17:30。
(四)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考实名制人员岗位填写附件2;报考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填写附件3);
2.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2.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考试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题分值满分100分,以《教育学》和《心理学》内容为主。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根据相关政策,少数民族考生的笔试成绩加3分。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2.面试对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面试。
(2)经审核符合直接面试条件的报考者。
3.面试采用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试讲环节(15分钟):中职教师岗位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中职教材备课试教;高职教师岗位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高职教材备课试教。考生需准备一节课的教案,并打印一式八份纸质档(教案不能出现涉及身份、姓名等信息)在试讲环节前上交。
(2)结构化面试环节(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文字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评分办法:
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面试者须复审考试资格,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学历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
6.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无效或弄虚作假的,学院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1.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期间,报名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1年1月17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第一教学楼
3.领取《面试通知书》:
符合直接面试条件人员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的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学历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于2021年1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梧州职业学院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
面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
5.注意事项:
(1)2021年1月25日-26日期间,请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向招聘单位取得联系。截止2021年1月29日17:00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笔试、面试生要遵守防疫要求,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笔试全程、面试候考及休息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设岗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学院(中心)通过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及身体状况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人个人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学院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社部门联系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人员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一经聘用,若报考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十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在梧州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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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