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招聘编外文秘类辅助人员的公告

  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招聘编外文秘类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文秘类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一)专业: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

  

(二)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三)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2003年9月1日以前出生);

  

(四)岗位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熟悉公文写作知识,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日常操作。

  

三、报名要求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较强;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五)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常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部门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在读学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填写附件《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近期一英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招聘计划数与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报名时间:9月15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人事教育科(玉林市玉州区公园路182号玉林园林服务中心四楼)。

  

(三)联系电话:0775-2858016。

  

五、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自行出题。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比重的40%。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自行出题。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比重的60%。

  

(三)考试地点及时间。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面试结束当天在市园林服务中心一楼公开栏公布考生考试成绩。

  

七、聘用

  

(一)通过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工作待遇

  

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合同期为1年,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个人五险)。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时间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需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如有不明之处,可致电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5-2858016(请在工作日时间内咨询)。

  

本公告由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4日

  附件: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招聘编外文秘类辅助人员的公告

广西玉林市容县公安局招聘辅警80人公告

  

  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容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80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范围内(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除部分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外,其他的岗位均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详见附件一。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5日至2005年6月14日期间出生);会计专业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男性身高要求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厘米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酒驾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12.2022年12月以来从容县公安局离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6月30日(法定工作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容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城西路1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二,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未填写报名表的不予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本人携带身份证 、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行复印备齐,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各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自行到征信中心出具个人征信报告。

  4.报考者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程序及时间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不足3:1的,考生笔试须达60分方可入围下一环节。

  2.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9:00—10:30。

  3.地点:①报考巡逻防控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容县看守所、监察委看护岗位的,笔试地点在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五楼会议室;②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地点在容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笔试开考的职位根据1:3面试比例进行,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员。笔试合格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组织: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能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女性10米X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二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因体能测试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可从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六、政审、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考核

  考核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三)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公示、审批、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公安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成绩公布

  在容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张榜公布。

  九、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县财政预算,每月应发工资310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部分费用)。

  十、发布招聘公告

  在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xzf.gov.cn)发布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容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5316056 (容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775—5322179 (容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附件:

  附件一:.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和人数

  
文件下载:附件二: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docx

  附件一: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和人数(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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