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玉林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示范区和福绵十四五时期基本建成玉林新兴城市中心、西部陆海新通道桂南重要节点、两湾产业融合发展新高地、宜居宜业宜养生态新区的总要求,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编制外工作人员4名。

  三、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招聘范围

  玉林城区、福绵区范围内

  五、岗位要求

  (一)专业要求:不限专业,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类、建筑学类相关专业优先;中共党员优先选聘。

  (二)热爱建筑事业、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认真、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常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部门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一)网上报名。报名请把自荐书(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发到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fmjsj2201088@163.com。

  (二)现场报名。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绵区教育局办公大楼二楼)报名,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有近期一英寸免冠照片,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以及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3.所获奖项等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广西玉林市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七、聘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二)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通知为准(预计8月1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聘用

  按择优原则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由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八、工资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期为二年,原则上实行二年一签;

  (二)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由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劳务派遣公司予以解聘;

  (三)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试用期期间3000元/月,正式聘用38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五险)。

  如有不明之处,可致电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壬钊,联系电话:0775-2707880(请在工作日时间内咨询)。

  

玉林市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3日

  

  

广西玉林市北流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50人公告

  

2021年北流市公安局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公安队伍建设,北流市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编制,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50名,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边远派出所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五)身心健康,男性要求身高达165厘米以上(含本数),女性要求身高155厘米以上(含本数);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七)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不得报考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及传染病的;

  (十一)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公安局、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公安局信访大厅(北流市城西二路188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身份证;

  (3)户口簿;

  (4)毕业证书;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2张。

  (6)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

  北流市公安局派出的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六、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试公告由北流市公安局在北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同时电话通知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考试。

  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1000米≤5′35″,800米≤5′30″,俯卧撑10秒内完成6个以上,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个以上,立定跳远(男≥2.0米、女≥1.5米)。

  体能测试由北流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在体能测试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方式。

  体能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笔试。笔试采用纸质闭卷集中方式集中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在笔试公告中明确。

  3.照顾加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加5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达不到合格线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面试通知中明确。

  (四)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考察。考察由北流市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北流市公安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考察和体检同步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七、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2831元(含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八、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93703(北流市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775-6236030(北流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监组)

  附件:

  2021年北流市公安局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2021年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北流市公安局

  

2021年7月6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