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玉林市博白县中学等24所学校引进人才119名公告

  

  2022年博白县中学等24所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批准用编,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19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博白县中学等24所学校使用事业编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19名,其中县城区高中、职校65名,乡镇高中、初中54名(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但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具有招聘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招聘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者或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都须在2022年9月底前取得招聘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教辅人员除外;

  (九)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本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特岗教师、控制数人员、非实名编制人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已与我县各学校签约人员。

  报考的岗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报考者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5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上午9:00-14:00(县城区学校同时进行面谈测评)

  2.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一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2年博白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学习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证明;

  (5)个人所获得的各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7)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社、编办、教育和招聘单位等部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

  (三)考试

  本次考试县城区学校采用面谈测评、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乡镇学校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谈测评(县城区学校)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面谈测评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面谈测评,按评分要素进行评分,测评分值50分,主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

  2.笔试(县城区学校)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笔试分值50分。

  (2)笔试内容范围: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

  县城区学校:按面谈测评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人数的按岗位实有人数面试。面谈测评成绩+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乡镇学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

  (2)面试内容:综合考察面试者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当天面试结束后在考点招聘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招聘岗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拟定招聘岗位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测评成绩高的确定为招聘人选,测评成绩相同的,再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招聘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的优先确定招聘人选。

  五、体检、考察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聘前公示。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6个月)。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认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佩戴好口罩,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775—8227091 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5—8332970 博白县教育局

  附件1:2022年博白县城区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博白县乡镇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3:2022年博白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博白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2022年广西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辅警公告

  

  2022年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陆川县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共招聘3个职位9名(各职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2022年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告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人民学校毕业、中员、退伍军人或有特长者优先;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其中报考职位二、职位三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从公告发布日起算);

  4、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6月17日(星期六、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陆川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5-7225538。

  (四)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他涉及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年龄及携带的证件是否齐全、真实。报名人员报送的个人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即进行计算机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各按20%权重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考察。若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1:2比例时,参加报名且取得成绩的考生全部作为初选人员。

  考生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当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经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同意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及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测试结束后择时电话通知录用情况。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根据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按面试成绩、计算机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经评估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考察时,拟聘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已参加面试、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届满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加强疫情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在招聘各个环节应接受三码联查、体温测量、身份核验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确保顺利参考。

  (一)提前申领广西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报名当天广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均为绿色且不能带星*, 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才能进入报名点参加现场报名。

  (二)考生在入场、报名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报名点工作,因不服从报名点安排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现场报名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报名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考生在现场报名等环节中的进、退场过程中须始终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除考生本人外不允许其余闲杂人员进入报名点;考生进入报名点后,不得随意走动;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谈。

  (五)报名时签好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六)有以下特殊情况人员不可参加报名。

  1、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城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复阳病例、密切接触者等人员。

  2、广西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通信行程卡有 *的人员。

  3、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人员。

  4、处于封控区或被要求隔离的人员。

  5、其他根据广西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应采取管控措施的人员。

  6、对于刻意隐瞒病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拒不配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各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陆川县纪委监委派驻陆川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0775-7319528.

  

陆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6日

  附件1:2022年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陆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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