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北流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2人公告

  

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非编制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北流市的社会治安,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北流市公安局在编警力的不足,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适合女性岗位

  
岗位①:1名(局机关大队)

  
岗位②:2名(隆盛派出所1、沙垌派出所1)

  
(二)适合男性岗位

  
岗位③:4名 (城区派出所)

  
岗位④:3名(巡逻防控大队)

  
岗位⑤:3名(交通管理大队)

  
岗位⑥:1名(看守所)

  
岗位⑦:9名(新荣派出所2、山围派出所2、隆盛4、清水口派出所1)

  
岗位⑧:9名(六麻派出所2、新丰派出所1、沙垌派出所1、扶新派出所1、平政派出所1、塘岸派出所3)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活动。

  
(二)身心健康;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其中岗位⑤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无色盲。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25日-2002年8月25日出生)。报考偏远且存在招录困难的派出所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岗位①岗位②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岗位⑤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有两轮摩托车或三轮车驾驶资格,退伍军人优先;其他岗位应具备高中(含中技、中职)以上文化程度。法学专业、公安专业、体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秘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财经专业优先。

  
(五)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七)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或子女、部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辅警工作经历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正在公安机关服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或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7、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传染病及色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玉林地区(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5:30)。

  
3.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信访室(公安局大门口)。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正面照片4张;

  
⑤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初审意见。

  
(三)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1000米≤5′35″,800≤5′30″,俯卧撑10秒内完6个以上,仰卧起坐10秒内完5个以上,立定跳远(男≥2.0米、女≥1.5米)。

  
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在体能测试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按下列办法确定面试人选:依次以学历高(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退伍军人先后次序确定。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公安局张榜公布。

  
6.如出现岗位空缺,则按落选名单中按排名先后、自愿原则递补进行下一步考核。

  
(五)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六)公示、审批、聘用

  
市公安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市公安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2600元(含社会保险费)。

  
六、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由北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93703(市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6236030(市纪委驻公安局纪监组)

  


北流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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