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果市林业局招聘公告

  

  平果市林业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充实森林资源保护队伍,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编制聘用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岗位:森林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三类岗位),招聘名额:4名。

  二、招聘要求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安排;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聘用岗位工作;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林学、法学专业或退役军人优先;

  (六)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7年10月28日-2004年10月28日之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市林业局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须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平果市林业局303办公室(平果市世学二路永安小区旁)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等相关材料报名;要求提供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核验。

  2.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须填写《平果市林业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

  由平果市林业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三)面试时间:以平果市林业局办公室通知为准。

  (四)面试地点:以平果市林业局办公室通知为准。

  (五)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七、考核与体检

  (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人员。

  (二)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核对象有不符合定性考核条件的,必须及时向局招聘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终止考核。然后由领导小组决定,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面试、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前拟聘用人员需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用人单位须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1个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招收聘用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和管理

  设立举报电话,便于群众对招考聘用工作的监督,对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法纪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邀请市纪委派驻农业局纪检组参与监督指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821373(平果市林业局办公室)

  附件:平果市林业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广西平果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0人公告

  

平果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公安业务工作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平果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平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为非人民身份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列入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

  三、岗位招聘计划

  1.警务辅助人员7名,其中机关勤务辅警2名、果化派出所勤务辅警2名、工业区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榜圩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适合男性;户政大队文职辅警1名,适合女性。

  2.留置对象看护辅警1名,适合男性。

  3.禁毒社工2名,适合男性。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热爱公安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4.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7.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8.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的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2)面貌为中国党党员;

  (3)公安、政法、检察类院校毕业生;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6)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9.男性身高要求1.68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违反国家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本人曾经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凡被平果市公安局开除、辞退的辅警,不得报考;

  12.凡被平果市公安局聘用后在试用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辞职的,两年内不得报考;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止(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平果市公安局政工室326室(平果市马头镇龙江路222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毕业证书或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简易版;

  (2)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证件照4张(背面写上姓名);

  (3)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平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如实填写。

  4.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简易版进行资格审查。退役军人需持退伍证进行报名。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经审查合格,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体能测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或填写资料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能测试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项目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50米跑

  

1次

  

≤9.2秒

  

立定跳远

  

3次

  

≥2.05米

  

1000米跑

  

1次

  

≤4分35秒

  

2.女子组

  

项目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50米跑

  

1次

  

≤10.4秒

  

立定跳远

  

3次

  

≥1.5米

  

800米跑

  

1次

  

≤4分30秒

  

  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试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所有报考者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并当场签订体测承诺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放弃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统一组织笔试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复习范围为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面试职位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评委会由招聘单位组成。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面试)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岗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我局可在考试合格且符合缺额岗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补聘。

  (六)体检

  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进入体检。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聘用单位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百色平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对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3.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聘用,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现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即一类岗位2730元/月•人、三类岗位2530/月•人,由市财政负担,并按相关规定按比例缴纳社保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保单位部分由市财政负担,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正常晋升。

  八、日常管理及岗位职责

  (一)日常管理

  在受聘期间,由市公安局做好日常管理、训练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和聘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岗位职责

  1.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工作和警务活动。

  2.留置对象看护辅警岗位职责为执行监察留置看护任务,定期、不定期到市外异地执行任务,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半军事化封闭式管理和轮休、轮岗制度。无留置看护任务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工作和警务活动。

  3.协助禁毒工作服务中心开展日常工作。

  九、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3.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4.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5.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6.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面试的;

  7.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8.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9.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10.在招聘考试环节中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给予清退。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平果市公安局政工室,0776-5886043。

  监督单位:

  平果市公安局督察大队,0776-5886014。

  附件:

  平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doc

  平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平果市公安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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