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和正法律服务所招聘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和正法律服务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职责

  (一)派遣到北海市司法局从事法律服务辅助岗位3人:

  1、中共党员优先。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先。

  3、具备履行该工作岗位职责所需工作技能(工作职责:负责所在岗位公文的初稿起草、报批、审核和发文工作;岗位宣传报道和信息上报工作;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工作;内勤工作;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4、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二、用工薪酬

  用工薪酬:试用期一个月,工资面议。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为个人购买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法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和正法律服务所招聘公告

  1、现场报名: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长青东路东94号1号楼一楼北海市海城区和正法律服务所办公室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简历、相片、学历等相关材料至邮箱: 37309161@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李光英

  联系方式:0779—3085303 13907794448(星期六、日除外)

  

2022年2月10日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5日至2004年5月5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其他不适宜招聘的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486733739@qq.com,联系电话:0779-2054435,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81号。

  3.资格审查: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考人员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公室(海城区广东路81号)进行复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谈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考试方式:通过面谈方式,了解考生学习工作经历和对社区工作的认识,了解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当场不打分,综合所有考生面谈表现和岗位实际需要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3.体检

  体检由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

  由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指导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要求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期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2.享受的待遇

  按照北海市海城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现行待遇标准行政辅助岗位执行。(5万元/年包干,含年终绩效、工资、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服务费等费用)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0779—2054435)

  

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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