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综治中心招聘公告

  

  中共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北海市综治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海市综治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司机兼行政助理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有丰富的实际操作技能,且有3年以上(含3年)的驾龄;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9日以后出生);

  (六)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和熟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行政工作的人员优先;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名。

  三、考试、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9日前,由本人填写《北海市综治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至中共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地址:北海市北京路118号,邮编:536000),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附近期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zfwzzb3203720@163.com。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将于2022年3月23日前告知报名人员。

  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在公务员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体检费用由北海市综治中心负责。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五)履行聘用程序

广西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综治中心招聘公告

  1.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北海市综治中心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公告,北海市委政法委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北海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联系。联系人:吴丽华,联系电话:0779-3203720。

  附件:北海市综治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广西北海市各党派工商联侨联财务联合办公室招聘编外会计公告

  

  北海市各党派工商联侨联财务联合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会计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各党派工商联侨联财务联合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大专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或会计相应职称,具备单位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鉴于会计岗位的特殊性,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实际服务期一年以上,服务期满不续签需提前三个月书面提出。

  (五)受过刑事处罚的,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得应聘。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3200元/月,年底视工作表现情况发放绩效奖励。经面试及综合考察后,根据岗位需要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提供《报名登记表》、学历职称证书等个人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hscwlb2022@163.com;

  工作人员对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

  (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4日

  (三)联系电话: 0779-2066872(许)、2068490(廖)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各党派工商联侨联财务联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1).docx

  

北海市各党派工商联侨联财务联合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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