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委公室招聘公告
中共合浦县委公室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类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年龄及学历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 1月9日至2005年1月9日期间出生)。
5.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党政办公室工作经验,可优先聘用。
7.仅限女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9.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10.其他不适宜从事党政机关办公室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 1月 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收托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一楼政工股(合浦县廉州镇公园路81号),联系电话:0779-7201276。
4.报名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县委办公室将于1 月 20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由考官现场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于2 月 5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普通辅助类岗位月收入2800元(以上收入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01276。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 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广西北海市银海区纪委监委招聘公告
因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两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文秘岗位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操守,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文学、文秘类、法学类、管理学类专业毕业;
3.身体健康,年龄22至35岁;
4.中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5.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二)财务岗位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操守,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毕业;
3.身体健康,年龄在22至35岁;
4.中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5.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师职称证书,熟悉报税流程等涉税业务、熟练运用财务软件及其他办公软件的操作、有2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招聘:
1.参与非法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有犯罪记录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4.有严重身体疾病的。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全勤待遇为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出差、下乡补贴及国家法定假期等待遇。聘用形式为劳务派遣。
三、应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发送《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身份证、学历等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至北海市银海区纪委监委电子邮箱:yhq03@126.com。
(二)考核方式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经过面试考核及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联系电话:0779-3801229
四、注意事项
被聘用者应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北海市银海区纪委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广西北海市合浦生态环境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合浦生态环境局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秘工作人员2名,会计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文秘和财会专业。年龄20至35岁,男女不限。要求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职的良好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综合写作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其中有汽车驾驶证的应聘人员优先聘用。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至北海市合浦生态环境局邮箱:hphbj@163.com,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
四、报名时间: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2月28日。
五、工资待遇:月工资2500元。享受下乡补贴、加班补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购买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六、联系人及方式:北海市合浦生态环境局 电话:0779-7284873
北海市合浦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25日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5日至2004年5月5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其他不适宜招聘的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486733739@qq.com,联系电话:0779-2054435,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81号。
3.资格审查: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考人员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公室(海城区广东路81号)进行复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谈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考试方式:通过面谈方式,了解考生学习工作经历和对社区工作的认识,了解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当场不打分,综合所有考生面谈表现和岗位实际需要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3.体检
体检由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
由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指导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要求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期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2.享受的待遇
按照北海市海城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现行待遇标准行政辅助岗位执行。(5万元/年包干,含年终绩效、工资、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服务费等费用)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0779—2054435)
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