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北海艺术设计学院附属学校清洁工招聘1人公告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做好校园清洁工作,加强校园卫生长效管理。现特向社会招聘清洁工人员一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关心学生,热爱学校环卫工作,心理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无违纪违法和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精神病、传染病及重大疾病史。

  (三)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持有失业证,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应聘者优先,不需要二次开发的。

  二、工资待遇

  2500元/月(包含购买五险)

  三、应聘办法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9月2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当面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联系地址:北海艺术设计学院附属学校

  (四)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张老师: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附属学校

  

2022年9月16日

2022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招聘临时人员1人公告

  为更好完成我区商贸和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经海城区人民政府同意,拟招聘1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海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项目策划和招商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经济相关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中共党员优先;

  3.工作能力条件:22至35周岁,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2cm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性格开朗,善于捕捉市场信息,有招商工作经验、项目营销策划工作经验,掌握营销策划工作的各个流程;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懂得电脑操作技术;

  4.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居住在我国境内。

  有下列条件的不得参与招聘: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不尊重父母长辈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公职的。

  三、工资待遇

  工资由海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统一支付,参照海城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每人每年50000元。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

  1.发布公告。通过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北海市海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长青北路13号海城区人民政府大院南楼208),报名联系电话。符合招聘条件者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证明(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或将招聘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

  邮件注明:姓名+简历+联系电线.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即日起至12月13日,正常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资格审查: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检

  1.请拟被聘用人员提交由北海市人民医院或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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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报名登记表

  

北海市海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2年12月7日

2022广西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选聘市中医医院总会计师1人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国卫财务发〔2017〕31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北海市中医医院总会计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政治素质及思想道德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具有担当精神。

  (二)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专业能力及工作年限要求。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2.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3.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担任经济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

  (四)综合管理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有医疗卫生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5号)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六)年龄50周岁以下。

  (七)本方案涉及资格条件时间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均包含本数。

  二、岗位职责

  总会计师协助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对院长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医院的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医院重大财务、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本医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保护国家财产。

  1.建立健全制度,组织制定本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及经济管理制度等;

  2.进行财务管理,包括全面预算管理、筹资管理、资本管理、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绩效评估等;

  3.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4.开展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总会计师对医院财务会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主管责任;

  5.强化经济分析,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并督促医院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增收节支、提高效益、防范风险;

  6.加强资产管理,组织清产核资,提高使用效益,维护资产安全;

  7.加强内部审计,组织落实审计意见,监督执行审计决定。

  (二)对医院的运营管理、业务发展、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发挥监督和决策支撑作用。

  1.参与医院战略规划、重大财经管理活动和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2.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3.参与新业务开展、技术创新、科技研究、服务价格、工资福利等方案的制定。

  (三)承办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权限

  总会计师是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在聘在岗期间享受医院副职待遇),具有以下履行职责的工作权限:

  (一)组织医院财务、经管、价格、审计、基建、医保、物资、信息等各职能部门,开展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医院预算和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财务专题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等应当经总会计师签署。

  (三)医院重大或特定经济活动的财务收支,以及大额资金使用,建立由总会计师与医院院长联签制度。

  (四)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须经总会计师会签。

  (五)对医院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对财会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考核提出意见;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六)参与拟定医院年度运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七)对医院重大决策、财经法规、内部控制、经济事项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八)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以及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有权制止或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可提请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向北海市卫生计生委反映;情况严重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四、人事管理

  (一)总会计师实行委派制,由北海市卫健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选拔聘任并统一调配。

  (二)总会计师与任职医院签订合同,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转入任职医院。

  (三)总会计师任期3年,任期结束后重新考核聘任,未获聘不再享受医院副职待遇。

  (四)总会计师不得同时担任医院财务部门负责人,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五、薪酬福利

  总会计师享受医院副职同等薪酬待遇,由任职医院负责发放。

  六、考核奖惩

  (一)市卫健委对总会计师进行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总会计师绩效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二)总会计师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未能勤勉尽责,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处罚。

  (三)有下列情况予以解聘:

  1.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所列违纪违法行为并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在医院领取规定薪酬以外其他报酬的。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21日。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亲笔填写《北海市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公开选聘报名表》(附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验证文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任职经历证明的复印件,相关材料面试阶段验原件;

  3.个人财务管理主要成果或经历说明材料。

  联系方式:北海市西南大道225号,邮政编码:536000。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结果和考试安排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

  (三)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占40%)和面试(占60%)。

  笔试成绩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合格线由北海市卫健委统一划定。

  (四)组织考察。

  由市卫健委党组根据考试成绩和报考人员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市卫健委组织人员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综合成绩,由市卫健委党组确定拟聘人选。

  (六)任前公示。

  对拟聘人选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由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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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公开选聘报名表

2022广西北海市合浦县民政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合浦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服务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民政协助工作,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年龄要求:

  后勤服务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9日至2004年12月9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9.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合浦县民政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到县民政局3楼人事秘书股现场报名。

  地址:合浦县廉州镇明园北路27号,联系电线。

  (二)资格审查

  初审合格后,县民政局留存报名材料的复印资料,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县民政局将于12月22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由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县民政局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据根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于12月28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后勤服务岗位月收入2500元,以上收入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线。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所提交的纸质或电子材料,原则上不退还,如需退还的请在提交相关材料时备注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对接。

  本公告由合浦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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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附件1:合浦县民政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xls

  2.附件2:合浦县民政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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