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3年01月04日讯: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海城区创城专干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能吃苦耐劳,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室软件使用,文字功底强,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经济学、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行政管理专业;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日至2005年1月3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七)有C1驾驶证;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服务期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月3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和报名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招聘以面谈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1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填好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免冠正面照片等个人资料电子版,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cqccb2020@163.com。

  如有发表或刊登的文字作品、撰写过的综合性材料,均可随附件提交。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海城区创城办在笔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核形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海城区创城办确定名单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考察报考人员表达能力、归纳总结能力等综合能力。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取1:6进入面试,面试主要结合岗位特点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

  3.经过面试考核后,海城区创城办根据岗位需要并综合笔试和面试表现按1:3确定拟聘用入围人员名单进行面谈,综合评定最后确定考察和体检环节人员范围。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

  2.考察

  考察主要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村(社区)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3.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海城区创城办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五、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两新党建组织员待遇标准执行(待遇中含绩效奖)。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从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9-305287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咨询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政府大院南侧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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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北海市海城区招聘创城专干报名登记表

  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位于广西北海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参公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北海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环境监测技术岗位5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化学类、化工类、环境科学类、环境工程类、检验检测及分析测试类、生态环境监测类和海洋科学类专业,熟悉实验室分光光度法、滴定法等基本化学实验,有大型仪器操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热爱环境监测事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专业、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五)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应聘报名表、毕业证及扫描件各一份发送到bhjcz3030151@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技术人员字样。待面试时再审核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中心对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考核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统一题目,统一评分标准,主要面试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考试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根据考官提出的问题逐一作答,每人15分钟时间。

  (四)确定拟聘人选

  考核结束,根据相关考核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

  (五)备案及聘用

  招聘办公室将拟聘人员情况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1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工作待遇

  (一)待遇标准按照我中心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执行。

  (二)从试用期开始,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 4月 7日18:00。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工作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9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0779-3030151;联系人:王宏伟、马韵。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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