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崇左市宁明县引进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崇左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02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进一步推进宁明县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1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国985工程、211工程和区内部分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县内在编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职(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详见《宁明县2021年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的报考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职位工作需要,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所列的专业、学科进行设置。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条件。

  二、享受的待遇

  (一)博士、博士后:(1)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8万元(按月平均发放)。具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2)给予5万元安家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按月分5年拨付,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贴(注:如果办理入编手续的不享受以上优惠待遇);(3)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4)配偶按有关政策安排工作,子女安排到当地较好的学校就读。

  (二)硕士:(1)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3万元(按月平均发放),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同类等次发放年终绩效奖;(2)给予3万元安家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按月分5年拨付,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贴(注:如果办理入编手续的不享受以上优惠待遇)。

  (三)全日制本科生: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属于一般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3600元(按月平均发放);属于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6000元(按月平均发放);同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同类等次发放年终绩效奖。

  (四)除按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亲假外,每年可以再安排一次休假。广西籍以外的10天,广西籍的5天,由用人单位按探亲假有关规定报销往返交通费。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30日-7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①网上报名网址:(广西人才网,网址:http://gxrc.com/;崇左人才网,网址:http://cz.gxrc.com/;宁明县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ningming.gov.cn/)。②网上报名所需材料:按照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好后以附件形式(压缩包)发送至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邮箱nmrckfg@163.com(压缩包文件名格式:应聘单位全称+岗位编码+姓名,例如: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19+张三并以此文件名为邮件主题),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备注:报名者须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若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待通知后带以上材料的原件至宁明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进行复核。(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宁明县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宁明县引进优秀人才信息审核表》(附件4),原格式不能更改。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原件(扫描件要求为PDF格式),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于面试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概不接收。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面试。本次招聘拟于2021年8月中下旬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以电话、邮件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逐一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以函告形式委托学校、当前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工作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并要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证明,函寄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考察拟聘人才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六)体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经宁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签订就业合同,办完入职手续后安排工作。

  四、其他

  (一)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情况和面试、体检、录用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所有应聘人员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宁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8688832

  报名投递材料邮箱:nmrckfg@163.com

  点击下载>>>

  2021年宁明县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宁明县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宁明县引进优秀人才信息审核表.xls

  宁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2021年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招聘教师152人简章

  

  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宁明县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定于2021年8月面向社会通过免笔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15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

  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35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

  的学历、书报考);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7.宁明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宁明县已备案的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

  8.参加宁明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的考生;

  9.参加宁明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主动放弃的考生;

  10.参加宁明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招聘入围考察、体检后不合格的考生。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仅招高中、初中教师,户籍为广西籍考生,详见《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使用实名编制。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按有关规定在崇左市人才网、宁明县人民政府网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带报名材料到宁明县教育局现场报名(地址:宁明县城中镇新明路2号,联系电话:0771—863231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学科),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报名信息错误填写而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宁明县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必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经

  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方能报考。

  4.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提交报名材料→初审→复审等环节开展。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

  5.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需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以书面形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6.筛选。如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20比例时,报宁明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增设筛选程序。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主管单位通过宁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8月底,以宁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

  4.面试命题:面试试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命题。试题保密组要做好面试试题的保密工作。

  5.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6.评委组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人员组成评委组,负责对考生面试的评分工作。

  7.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末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应聘考生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宁明县教育局与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考场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3.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组成体检工作组负责协调体检工作。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聘用后,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招聘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经审批的实名编制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纪律

  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报名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的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当天进入报名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广西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问隔大于1米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进入报名点。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报名点。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广西区内隔离14天证明及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如考生在参加报名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

  (四)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报名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71-8632311(宁明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1-8688626(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明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定稿).xls

  附件2:2021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