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1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生优先。
(二)会计或财务相关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熟悉财务软件、电脑操作,有财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文秘、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办公室工作经验,熟悉WORD、EXCEL、PPT办公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10月30日。
2.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邮箱方式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2号天寓商务广场三楼329室)。
4.联系方式:联系人:肖艳,电话:0770-2833669;电子邮箱:rjk2833669@163.com;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2号天寓商务广场,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
(二)资格审查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拟聘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
1. 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初次聘用需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80%发放。
2.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底薪3300-3500 元/月,工资总额包括社保及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按照规定统一缴纳,享受工会会员等待遇。聘用期满前,经本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同意,可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2021年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文职辅警人员共10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自愿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从事实际文秘工作经历及文秘、新闻传播学类、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毕业人员优先。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形象良好。矫正视力5.0,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其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程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人:刘警官、陈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770-3239019 0770-3239016。电子邮箱:fczg3239019@163.com。
2、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250号(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办公楼政工室五楼506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男子:10米×4往返跑13′1以内(含13′1),1000米4′25′以内(含4′25′),立定跳远2.2米(含2.2米)女子:10米×4往返跑14′1以内(含14′1),800米4′20′(含4′20′)以内,立定跳远1.5米(含1.5米)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通过后确定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的体检标准》进行,考核、政审条件参照录用人民的标准。
五、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月4000元(含个人应付的“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相关单位报到工作,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可根据考核结果和合同规定做出聘用人员提薪、留用或解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