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闸北中考录取分数线发布时间公布【7月19日起发布各批次分数线】

  
【导读】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得知,2021年上海闸北中考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发布时间已公布,7月19日起陆续发布各批次分数线,具体详情如下:

  



  2021年上海闸北中考录取分数线发布时间为7月19日起,具体安排如下:

  7月19日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7月29日零志愿录取,区公布零志愿录取分数线

  7月30日公布民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8月1日区公布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点击进入>>>2021年上海闸北中考成绩查询入口

2021年黑龙江七台河艺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导读】艺术高考网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黑龙江七台河艺考成绩查询入口已于2021年1月22日正式开通,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http://www.lzk.hl.cn/)或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查询自己的成绩。具体如下:

  

  2021年黑龙江七台河艺考成绩查询入口已于2021年1月22日正式开通,七台河艺考考生可以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http://www.lzk.hl.cn/)艺考成绩查询系统输入考号和姓名点击查询即可获取成绩信息。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课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2021年广东普通高考音乐、舞蹈术科统一考试星海音乐学院考点提示

  【导读】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广东普通高考音乐、舞蹈术科统一考试星海音乐学院考点温馨提示已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位考生: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音乐术科、舞蹈术科统一考试将在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进行,为确保现场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音乐术科统考:2021年1月9日—18日

  舞蹈术科统考:2021年1月19日—22日

  二、考试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注意:因防疫工作需要,考试当天仅开放学校南门(中环路),考试前考场不开放提前进校踩场,请考生在考试当天根据考场路线示意图进入考场。

  三、考试科目及试室安排

  音乐统考:

  声乐、器乐面试——排练楼

  视唱面试——教学楼C栋305—308课室

  机考——教学楼B栋506—509课室

  舞蹈统考:

  基本功、舞蹈片段、命题即兴表演——排练楼

  机考——教学楼B栋506—509课室

  四、曲目填报时间

  2020年12月10日9:00—2021年1月7日24:00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xhcom.edu.cn)或“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填报各科目的考试曲目,逾期填报无效。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1月3日起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学校平面图

  


2021年贵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疫情防控须知

  
【导读】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贵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疫情防控须知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做好赴考中的卫生防护,保证身体健康。

  二、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报告所在学校或报名所在地市级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三、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市级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备,填写《登记表》,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县级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五、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县级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会同本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县级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六、考生须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持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登记表》,佩戴口罩有序入场。考生进入考场除核验准考证和身份证明之外,还必须使用速干手消毒液进行消毒后方可进入考场。

  七、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现场疾控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八、如考试期间考生突然发热(体温高于37.3℃)或者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并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九、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考区)或在考点(考区)周围聚集。

  十、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和信息的考生将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可能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附: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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