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综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法学、行政管理类等相关专业优先;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流程、办公软件、公文处理;沟通协调能力较强。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其它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发送至本单位邮箱:xnqsfj@163.com。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报名后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通过初审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2、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南宁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28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每月以饭卡充值方式给予200元伙食补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六、报名咨询电话

  

0771-329671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青秀区机关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24楼2405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机关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0ntzgg/rd_37980/t4236756.html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南宁市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从笔试面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会办公室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会办公室。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会办公室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刘美珍,联系电话:0771-5826029

  
杜**,联系电话:0771-5826036

  
邮 箱:qxqrdb@126.com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办外聘人员报名表.do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