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第三中学毕业生双选会招聘公告

  

南宁市第三中学毕业生双选会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

  

南宁市第三中学。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4日9:00-15:3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8号)。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在双选会现场收取考生简历,并登记《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毕业生双选会应聘人员材料接收表》。

  

2.资格审查。收取简历审核。

  

3.开考比例。若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经南宁市教育局同意,可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旧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立即改卷,及时通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研究生学历可免笔试)。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答辩形式,说课10分钟,答辩3-5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面试结果的使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五、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人选。

  

用人单位与签约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建议签订《就业附加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就业附加协议》主要内容包含: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自愿、平等协商,乙方必须满足以下附加条件方可被甲方录用:

  

一、乙方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语文学科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他学科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

  

二、如遇南宁市招聘政策有变化,一切以招聘政策为录用依据。

  

附件:

  

南宁市中小学教师毕业生双选会岗位需求计划表

  

双选会时间:2021年4月24日 双选会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说明:1.此表由招聘单位按每一次双选会的招聘需求填写。 2.学校类型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等。
序号 所在市(县、区) 招聘单位名称 学校类型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写大类) 学历 学位 执业资格 其他条件 联系方式
1 南宁市 南宁市第三中学 完全中学 初中语文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 2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 服从学校校区安排 0771-5310851
2 南宁市 南宁市第三中学 完全中学 初中数学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 2 数学类、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服从学校校区安排 0771-5310851
3 南宁市 南宁市第三中学 完全中学 初中政治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 2 政治学类、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服从学校校区安排 0771-5310851
4 南宁市 南宁市第三中学 完全中学 初中体育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 1 体育学类、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服从学校校区安排 0771-5310851
5 南宁市 南宁市第三中学 完全中学 信息技术实验员(聘用教师控制数) 1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服从学校校区安排 0771-5310851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为全面加强微型消防站力量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根据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建成立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工作站工作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

  专职消防员2名

  三、条件要求

  (一)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22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1日后出生),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含)厘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6(含)

  (五)其他条件:①必须具备C1(含)以上驾驶证,能熟练掌握开车技术;②具备B2、A1、A2驾驶证(4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

  (六)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面貌为中国党党员。

  2.解放军和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具有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持有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五城区包含: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兴宁区、良庆区)。

  4.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6.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每月工资3500元起(培训期2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专职消防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主要在南湖街道办微型消防站工作,主要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日常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除参加正常灭火及应急救援外,还需要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值班(值夜班)、消防应急业务学习、训练等,在消防等级战备期间,要按照单位统一要求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 11日—10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华宾路1号南湖街道办事处3楼308室,联系方式:0771-558975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提供《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上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存在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器打印);

  (4)个人征信报告;

  (5)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

  (7)如是中员,需提交证明材料;

  (8)如居住在南宁市城区,需提供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9)如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

  (五)报名相关要求:

  1.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意见现场直接反馈给报考者,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考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基本电脑操作(用WORD写通知+EXCEL制作简单表格),面试内容为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个人素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公布面试成绩。前2名考核基本电脑操作。

  体检及考察:考试通过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并在指定时间内将结果交到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体检合格后报考者在青秀消防救援大队领取审查表,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查合格并盖章后交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面试、体检和考察都通过的,将确定为参加培训人员。

  (七)培训和考核

  参加培训人员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集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消防法律法规、队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防灭火专业知识、队列训练、体能技能训练等内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大队负责。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鉴定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及培训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考核合格、公示后即可与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按通知要求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4.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5.本简章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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