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人社局招聘公告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共招聘专业技术行政辅助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执行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表达能力、熟练电脑(办公文档)操作;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

  
地点: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8号桂林市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南楼517室(市人社局人事科)

  
电话:0773-2802208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并有意愿的报考人员,填写《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报考人员有效期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谈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资格审查和职位匹配性筛选,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可进入面谈面试。面谈面试前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报考人员按通知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谈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确定聘用人选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面谈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

  
四、聘用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的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一年,工资待遇按2268元/月计发,之后按相关规定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单位部分由我局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附件:

  
2019年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面试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doc

  
2019年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7日

2019年广西河池大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简章

  

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大政办发〔2016〕7号)等文件规定,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

  
2.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聘用岗位工作。

  
4.业务股室工作人员要求工民建专业或同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文化。

  
5.男性,年龄20-35岁。

  
二、招聘基本要求

  
业务股室工作人员要求文字功底好,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运用。

  
三、工资和待遇

  
本次所招聘的政府购买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2个月。聘用期间享受我县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现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单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11月22日17: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207室(地址:大化镇北新民路20号)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4)报名、笔试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电脑操作

  
1.时间:报名时,直接安排上电脑操作,操作时间为90分钟。

  
2.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207室。

  
3.电脑操作:按要求上电脑进行office等办公软件运用操作。

  
4.电脑操作结束后,与面试成绩一起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11月26日15:00-18:00(临时改变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306小会议室。

  
3.面试方法和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能力。采取口头回答面试题的方式进行面试。

  
4.面试结束后,与电脑操作成绩一起公布。

  
(四)体检

  
笔试和面试完成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统一组织到大化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的拟聘人员,聘用单位按参聘人员成绩排名顺序通知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六)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编委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监督

  
欢迎应聘者监督招聘过程。监督电话:0778-5812142。

  


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8日

  

2019年广西妇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补充公告

  

自治区妇联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我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对2019年11月20日发布的《自治区妇联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作如下补充公告:

  
一、广西妇联网络信息文化传播中心2个招聘岗位专业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编辑1”岗位专业要求调整为“新闻传播学类、艺术类”;

  
2、“编辑2”岗位专业要求调整为“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社会学类”。

  
二、延长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12月3日

  
三、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调整为:12月12日前公布。

  
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2019年11月22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满足今年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2019年度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9年12月9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2月9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3年12月9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现场报名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下载)到现场进行报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0804号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3张。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说明理由,并现场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按照《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7]128号)精神,本次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全部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三)进入面试人员公示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公示7个工作日。

  
(四)准考证领取及时间

  
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青秀区卫生健康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8楼0804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面试考试

  
(一)面试

  
面试组织实施。青秀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查询报考者的失信行为情况。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察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其取得资格证书高者优先,若取得资格证书相同根据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学历等考虑进入招聘考察,送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失信行为、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人事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经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考咨询电话:0771-5826589 监督电话:0771-5826658

  
附件:1.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诚信承诺书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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