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北海市教育局引进教育人才招聘389人公告

  

北海市教育局2019年12月面向全国 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的公告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北海市委人才办印发的《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北海市教育局将于2019年12月组织赴部分“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进行现场招聘,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教育人才38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日程安排

  
(一)湖南师范大学双选会。1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地点:本部校区体育馆)

  
(二)华中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12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在华中师范大学进行宣讲招聘。(地点:本部校区招生就业处B111招聘大厅)

  
(三)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12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在华南师范大学进行宣讲招聘。(地点:石牌校区桃李园南海厅)

  
二、招聘的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

  
(四)“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六)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七)中职类、特教类专业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

  
北海市直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类学校)各专业学科教师岗位共389个(招聘单位和岗位信息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其中:

  
(一)中小学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北海中学、北海市第一中学、北海市第二中学(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海市第三中学、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第六中学、北海市第七中学、北海市第八中学、北海市第九中学、北海市第十中学、北海市第十一中学(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桂园校区)、北海市第十三中学(北海市实验学校南珠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海市实验学校、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新校区)、北京八中北海实验学校、北海市涠洲实验学校(涠洲中学)。

  
招聘岗位学科有高中、初中和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计算机)、通用技术、心理、舞蹈、书法、科学、法语、日语等基础教育学科教师。

  
(二)幼儿教育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第一幼儿园、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北海市第三幼儿园、北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招聘岗位学科有幼儿(学前)教育、体育、美术、舞蹈教师等。

  
(三)特殊教育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学科有特殊教育教师。

  
(四)中职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岗位有汽修、学前教育、物流管理教师等。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能力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四)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

  
(五)具有招聘岗位学段相应及以上的书。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0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其他往届毕业生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程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北组通〔2015〕75号)、《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北发〔2016〕8号)、《关于印发北海领航人才计划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北人才发〔2016〕4号)和《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北人才办〔2017〕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按应聘、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9年11月下旬在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相关师范院校就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宣讲。北海市教育局派出招聘组到招聘现场进行宣讲,介绍北海及北海教育的情况、招聘岗位情况、招聘的条件要求和福利待遇等。

  
(三)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应聘者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教育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收集应聘者的材料,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分文科类、理科类、综合类进行,面试包括现场试讲和答辩。

  
2.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除外)需参加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不用笔试。

  
3.拟录。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六)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等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并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体检合格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

  
2.“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

  
4.副高级教师,“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

  
5.“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以及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6.“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毕业生,符合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条件的,并经审批后可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七、本《公告》由北海市教育局人才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宁老师,任老师,蒋老师;18377962098,18278966345,18577999667,0779-3200920。

  
北海市教育局网址: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直接搜索“北海市教育局”并关注

  
电子邮箱:bhjyjrcb@163.com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

  
邮编:536000

  
附件: 1.“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名单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

  
2. 北海市教育局2019年12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岗位信息表

  


北海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5日

  

2019年广西百色农业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百色农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百色农业学校于1956年创办,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为正处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是自治区四星级中职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职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为了进一步扩大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确保招生办学事业的正常发展,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广西百色农业学校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

  
招聘共3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广西百色农业学校2019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诚实守信,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中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四)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13日。

  
报名方式: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或快递报名(必须通过邮政快递,报名时间以邮戳日为准。邮编:533000),不接受电话或网上报名,报名需填写《应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100号(广西百色农业学校综合办公楼人事科)。联系人:祁家军,联系电话:0776-2661628 13517761692。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需提交应聘材料为:1.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并贴上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所报岗位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能力证明材料、水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及所提交复印件的原件(原件当场验证退还)。

  
所递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

  
四、聘用

  
(一)依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选。通知相关人员上班,试用期3个月,面试时待遇面议。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继续留用并转为学校内部聘用,待遇按国家政政策执行并享受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与在职在编员工同工同酬)。如试用不合格,则自动解聘。

  
五、本《公告》由广西百色农业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百色农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广西百色农业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广西百色农业学校

  


2019年10月28日

  

2019年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2人公告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 1938 年我国着名幼儿教育专家张雪门创办的北平香山慈幼院桂林分院幼稚师范学校。2009 年 3 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为广西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挂靠我校。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一系、学前教育二系(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师范学校)、艺术系、初等教育系、特殊教育系、运动与健康系、思想理论课教学部等 7 个教学系部,附属幼儿园 1 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有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等 30 个专业(方向),初步构建了以学前教育专业为龙头、特殊教育专业为特色、艺术类专业为亮点,以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为辅的专业结构体系。毕业生遍及广西区内外并扩展到泰国、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学校创办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培训了 10 万多名幼教人才。升格以来,共培训幼教师资、特教师资 4 万多人次。为满足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总数共22个,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勤政廉洁,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爱岗敬业,勤于钻研,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

  
3. 仪表端庄,具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岁。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5. 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享受待遇。

  
拟聘用人员聘为我校编外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约定内容享受相应的工资与福利待遇。

  
四、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投递简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

  
2.电子邮件包含的材料。应聘者需填写《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求职材料。求职材料包含:《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表上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扫描件。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全部应聘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条件或《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或提交材料不全的,我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4.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人事处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我校网站上公布符合考试人员名单。

  
(二)报名时间及邮箱

  
1.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下午18:00

  
2.邮件报名邮箱:gxyzrsc@163.com

  
五、考试

  
考试方式:行政教辅01、02、03、04、05岗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30人,增加笔试环节);专任教师06岗的考试方式为说课。应聘者凭身份证参加考试。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属紧缺岗位的,须学校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否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考试的具体安排于考试前3天在我校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4日

  
考试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校区。

  
六、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有考核不合格的,则按岗位排名依次递补)。考核由我校组织。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审批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5845910(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程老师,0771—5870567。

  
备注:招聘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学校官网公布的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gxyesf.com/。

  
附件1: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1月6日

2019年广西来宾金秀县乡镇卫生院招聘25人公告

  

金秀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发〔2015〕37号)的有关规定,2019年我县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2001年11月29日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金秀县2019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分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1月30 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2019年11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信息请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查询,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金秀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工作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到金秀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

  
(2)通过电子邮箱报名(主要针对外地报考者)

  
报考者将以上报考所需的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电子邮箱(jxwjrsg@163.com)后,通过电话联系确认收到报考材料方为报名成功,报考者如不通过电话联系确认,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报名联系电话:0772-6423152。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1 月25日~1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金秀镇解放路78号)。

  
(二)资格审查

  
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时限内(2019年11 月25日~11月29,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25日~11月29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1月29日下午18:00。

  
(三)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1:3的岗位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岗位,经金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方可开考。因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计划招聘人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进行分类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2019年12月15 日起,考生可到金秀县卫生健康局查询笔试成绩,或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向招聘单位电话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金秀县卫生健康局商金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2019年12 月18日前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4.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5.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笔试总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人选。

  
6.对报考县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限于直接面试的招聘岗位)。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7.对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师岗位,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经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由用人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结果公开(限于直接考核的招聘岗位)。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并经金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查后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并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人选公布时间:2020年元月中旬前。

  
2.现场验证。面试当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携带的身份证过期等无效身份证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 面试的组织管理。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5.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金秀县卫生健康局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或金秀政府网查看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2020年元月下旬前。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时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当天在面试考场组织同岗位考生一同公布面试成绩。

  
7.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8. 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则确定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确定笔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对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人员均确定为考核人选,按考核测评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测评时可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筛选程序。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由金秀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由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等级,并应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0年2月10日前。

  
五、审批和聘用

  
(一)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金秀县卫生健康局和金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及入编等手续。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0年2月20日前。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发〔2015〕37号)的有关规定,新进用编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不得少于5年,5年内可通过竞聘上岗在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合理流动;满5年后,可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在各级各单位中合理流动。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首个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2-6423152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2-6218685

  
附件1:金秀瑶族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汇总表20191121.xls

  
附件2:金秀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191121.doc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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