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189人公告

  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实际情况,现决定组织实施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工作,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计划招聘18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乡镇卫生院新进用编人员未满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11月18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8日至2003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有特殊要求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中级以上职称的岗位的考生,无需参加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5.报考初级职称或对职称无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6.如有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笔试、面试岗位,需按招聘职位计划表中考试形式要求进行笔试、面试;如有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直接面试岗位,需按招聘职位计划表中考试形式要求进行直接面试考试。

  7.聘用单位及考生均需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补缴费用,所需费用(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全部由投保者本人承担。

  8.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1年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189人公告

  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灵川县灵川大道170号灵川县卫生健康局3楼人事科教宣传股;咨询电话:0773—6817919。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报名,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劳动合同和任职文件等),原件核验后返还考生,复印件需现场提交。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报考人亲笔手写委托书(手写签名加盖手印)、报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居住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烧或感冒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

  三、资格审查

  初审: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报名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收取报名材料。

  复审: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确定开考比例

  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考试。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比例又确需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申请确定开考比例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1月29日。对于报考了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选择其他岗位进行报考,如不报考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会议室(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170号),联系电话:0773—6817919,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日—12月3日

  六、笔试

  1.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分值满分100分。试题内容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等内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如因疫情影响推迟,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4.笔试加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5.笔试成绩公布

  2021年12月中旬,在广西桂林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面试人员确定。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考生,需先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招聘组织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不含《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加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有缺考、0分、笔试中有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人员确定。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含2个)以上考场,每个考场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2确定第二轮面试人选,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公共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12月17日到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宣传股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生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4.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不含《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加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笔试、加分、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总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八、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加分、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直接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共产党灵川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并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1条规定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工作经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自治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1.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核准,报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3年。

  3.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作为购买服务的依据,所需费用由招聘医院自行负担,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不办理入编手续,控制数内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需依法依规缴为招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十二、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记入诚信档案,供今后灵川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三、纪律和监督

  1.参与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2.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笔试、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4.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请查阅《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咨询电话:0773—6817919。

  本《公告》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0773—6816083。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宣传股:0773—6817919。

  相关网站: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xzf.gov.cn/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与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灵川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附件1: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附件5: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

  

2021年广西特岗教师招聘320名公告

  

  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区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和《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精神,我县今年继续实施特岗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20名(其中:小学200名、初中120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县本次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20名,其中:小学200名、初中12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义教特岗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 年6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生需具有相应的书,应届本科、师范类生是否取得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我县控制数、非实名编制聘用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 tgjszp.gxeduyun. 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 6月1日一10日。

  2.资格审查: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15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我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复核验证。

  1.复核验证时间:2021年6月28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复核验证地点:教育局。

  3.复核验证对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往届毕业生学信网查询报告(应届毕业生可暂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可按时毕业的证明)、、书、就业协议书等。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所有证件都必须验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且签上本人姓名),生毕业证书未明确是否属于师范类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是否属于师范类的证明和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附上封面(式样见附件2),封面统一用A4纸打印。就业协议书不用复印、装订。验证合格后上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直接张贴在资格复核封面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1张)。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复核验证时间内不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优先录用依据。

  如需要参加同分比较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提交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表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需经办人签名,留存办公电话,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如不在复核验证时间内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分比较的优先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同分比较的优先依据。

  (三)考试。

  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集中到城进行笔试。

  1.考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21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 博白镇第二小学。

  4.准考证领取: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人员,请关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通知,按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本次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四)成绩确定及同分处理办法。
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如遇成绩相同,依次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学历、荣誉、毕业院校、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确定名次先后。

  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分数必须达到所有考生分数的平均分的60%及以上,方可按程序录取。

  (五)拟录取及补录。

  第一批次拟录取: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招聘原则和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第一批次签约对象。如果有的学科生源不足,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拟补录:如果因第一批次录取对象放弃签约机会,需要进行补录,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另行公布。

  (六)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所在镇派出所开具的遵纪守法证明、县级卫健局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查证明、现实表现材料(注: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开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待业的往届毕业生由居委会开具)。

  (七)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2021年8月20日前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组织培训

  8月30日前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约上岗

  (一)经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培训、考试合格人员签订合同,正式聘任为我县特岗教师。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违约者将由县教育局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二)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1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六、相关政策

  (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各地参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 (2009) 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的特岗教师需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七、

  1.本次招聘各公告及信息均发布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并执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另行通知。

  2.本公告解释权归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21年义教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核材料封面.docx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代)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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