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临床专业技术人员;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45周岁及以下,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4.招聘人数:1名

  
5.招聘范围:广西辖区户籍

  
6.工作经历要求: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

  
二、聘用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辞职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梧州市万秀区西环路上段30号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西环院人事科

  
(三)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要求:

  
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四、招聘方式

  
(一)面试人员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电话通知其本人。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如有应聘者未能到达参加面试,作自愿放弃面试处理,面试将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达不到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档案、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 检查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工作不满一年的新招录人员必须有试用期。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医院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公告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科解释。

  
咨询电话:0774-2042899

  


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5月13日

  

广西梧州市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9人公告

  

梧州市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为充实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执勤战备力量,有效履行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国家队,主力军的职能作用。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市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岗位、人数、要求及待遇等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

  
1.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热爱消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2.年满18周岁以上至32周岁以下,退役消防员、退役军人或文体(文艺、体育)专业等特招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提供证明材料)。

  
3.政府专职消防员要求高中及以上(含高中)学历,其中招收一名中队专职文书,要求全日制大专学历,具备摄影、Word、Exvel等办公软件基础。

  
4.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

  
5.具有适应全天候在备勤参与灭火救援、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退役消防员、退役军人、汉语言文学专业或文体专业等优先考虑(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收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9名(含专职文书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携带填妥后的《报名登记表》(附件)到梧州市龙圩区西南大道337号(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面试,经面试预选合格后,由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应聘人员参加复试。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14日。

  
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咨询报名联系方式:0774-2668119。

  
(二) 复试

  
进入复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各类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5张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前来复试(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复试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入围体检的人员由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报名资料进行审查。

  
(五)录取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核的人员予以录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职位从面试合格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一个月后进行考核,考核采用体能测试的形式,内容为:100米短跑、1500米长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考核合格后安排到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日常管理由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梧州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梧州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351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含集中培训时间),试用期按工资80%发放。工资待遇每年按照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规定予以调整晋升工资档次。

  
2.被装按照《广西消防总队合同制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专职消防员提供食宿;实行轮休方式,每月轮休不少于8天,如当月因公差勤务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未满休的,则次月另行安排时间补休。

  
3.正式录用后,与龙圩消防大队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五、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登记表.docx

  


龙圩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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