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是由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心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金花路3号。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外聘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人员9名,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行政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及个人涵养;

  3.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

  4. 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

  专业不限,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技术、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优先。

  (二)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2月23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将应聘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中心工作邮箱:xfzxzhkrs@163.com,邮件以“报考者姓名+专业+性别”命名。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1张(电子版),网上下载《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财政外聘人员报名表》按照要求进行填写。以上材料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依法依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确定面试名单

  我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表、学历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按规定时间到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6楼)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市级以上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入职体检资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根据面试情况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四)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依规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广西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五)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通知》的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双休及国家法定假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潘女士、袁女士,联系电话:0771-5850669、0771-5850758)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6日

  附件: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财政外聘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为全面加强微型消防站力量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根据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建成立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工作站工作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

  专职消防员2名

  三、条件要求

  (一)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22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1日后出生),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含)厘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6(含)

  (五)其他条件:①必须具备C1(含)以上驾驶证,能熟练掌握开车技术;②具备B2、A1、A2驾驶证(4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

  (六)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面貌为中国党党员。

  2.解放军和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具有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持有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五城区包含: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兴宁区、良庆区)。

  4.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6.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每月工资3500元起(培训期2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专职消防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主要在南湖街道办微型消防站工作,主要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日常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除参加正常灭火及应急救援外,还需要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值班(值夜班)、消防应急业务学习、训练等,在消防等级战备期间,要按照单位统一要求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 11日—10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华宾路1号南湖街道办事处3楼308室,联系方式:0771-558975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提供《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上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存在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器打印);

  (4)个人征信报告;

  (5)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

  (7)如是中员,需提交证明材料;

  (8)如居住在南宁市城区,需提供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9)如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

  (五)报名相关要求:

  1.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意见现场直接反馈给报考者,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考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基本电脑操作(用WORD写通知+EXCEL制作简单表格),面试内容为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个人素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公布面试成绩。前2名考核基本电脑操作。

  体检及考察:考试通过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并在指定时间内将结果交到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体检合格后报考者在青秀消防救援大队领取审查表,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查合格并盖章后交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面试、体检和考察都通过的,将确定为参加培训人员。

  (七)培训和考核

  参加培训人员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集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消防法律法规、队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防灭火专业知识、队列训练、体能技能训练等内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大队负责。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鉴定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及培训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考核合格、公示后即可与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按通知要求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4.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5.本简章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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