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招聘公告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2019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30日至2001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报批、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桂林人才网、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4日—2019年1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04日—2019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福利路4号,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人事科(2号楼7楼),联系电话:0773—2560020,1587703503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招聘单位面试考核分、技术职称及取得年限、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面试成绩、技术职称分及取得年限分、学历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人选名单。

  
五、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将相关材料报桂林市民政局、桂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讨论审批。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三甲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审批结果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任通知。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人事科0773-2560020, 15877035039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官网 https://www.glflyy.com /

  
附件1:2019年度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职位表

  
附件2: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2019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19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直接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

  


2019年12月03日

  

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简章

  

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全日制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专业不限;

  
3.熟练使用电脑,熟练使用Word、Excel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4.年龄30岁以下,有办公室或相关专业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试用——正式聘用。

  
(一)报名时间:

  
自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14楼1413,联系方式: 0770-2838011,联系人,苏媛。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防城港市应急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应急局邮箱(fcgsaj@163.com),不接受网上报名,谢谢合作。

  
2.资格审查。由我局办公室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筛选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筛选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确定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我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聘用人员。

  
4.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6.工资待遇:26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按80%计发。

  
附件:1. 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招聘岗位需求表

  
2. 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9年11月19 日

  

2019年广西贵港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招聘公告

  

关于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为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为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在桂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或失业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二、岗位要求

  
综合文员岗位:不限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双休日除外):

  
早上:8:00——12:00;

  
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禄棠东街9号(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三楼301号),联系电话:0775-333091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填写《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见习补贴12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60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自治区、市、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附件: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9年11月5日

  

2019年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所(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所(院)坐落于广西省府南宁,系直属于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始建于1958年6月,是集“疾病控制、临床、培训与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皮肤病防治专业机构。先后荣获 “全国麻风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卫生部“性病防治先进集体”,“十二五”全国麻风病防治先进集体、全国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工作先进集体,广西科学大会奖、广西科技进步二等奖、“广西卫生防疫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广西疾病预防控制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被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人社厅记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集体二等功。

  
所(院)技术力量雄厚:是广西性病病原体分离检测及中西医治性病的研究基地;1991年起成为国家级和省级性病监测哨点单位;拥有卫生部认证的国家级规范化性病门诊和性病实验室,目前是广西唯一一家拥有国家级规范化性病门诊称号的单位。

  
所(院)专科特色鲜明:内设有社会防治科、皮肤内科、皮肤外科、皮肤美容科、性病科、中西医结合科、真菌科、康复理疗科、病理室等20多个科室,设有皮肤内科住院病区,并设有制剂室,自配的近50种皮肤病制剂在皮肤病诊疗、美容上效果鲜明、优势突出,是特色和优势鲜明的省级皮肤病专科医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卫生健康委卫生信息网站(www.gxhfpc.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pys.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卫生健康委卫生信息网站(www.gxhfpc.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pys.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双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邮编530003。

  
也可网上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以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xpfrsk@163.com。 邮件统一命名为 “姓名+专业”。

  
(二)所需材料。

  
应聘者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请贴上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并附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在职人员)、职称证书和执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生推荐表、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所提交的信息、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5日前公布。招聘岗位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比例,经报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所(院)七楼小会议室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工作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

  
5.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场即时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并于24小时之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本所(院)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技术水平、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

  
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317155;

  
招聘联系人:冯老师,联系方式:0771-2274398。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 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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