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招聘公告

  

  南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招聘公告

  南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系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二)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有写作特长的优先;

  (三)男女不限,年龄28岁以下(1994年2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应届毕业生优先;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受处分尚未解除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28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下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直接送到南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71-2819625,陈玉明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路66号金外滩商务大厦606室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广西南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招聘公告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通知进行面试。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办理聘用手续

  面试合格后,经单位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首次聘用薪酬为3077元/月(含五险一金),往后凡年度考核合格,每两年晋升一级薪酬。

  (二)“五险一金”待遇。正式聘用的,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三)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中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71-2832905

  

南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南宁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2022年2月16日

  附件:南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南宁市委部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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