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广西事业编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桂林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及时补充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共2个职位,计划招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报考管理岗位一的人员范围为:在秀峰辖区连续任社区正职满两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或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省部级单位)表彰奖励的社区党组织或居民委员会主任。

  报考管理岗位二的人员范围为:在秀峰辖区服务满两个聘期且每年考核均合格以上(不定等次除外)的社区党建组织员。

  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秀峰区2023年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3年10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8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年龄要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主任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8日至2005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社区党建组织员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8日至2005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址

  经研究,本次桂林市秀峰区2023年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16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聘用合同、奖励证书、处分文件、年度考核材料,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主任需提供任职满两届佐证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秀峰区2023年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方案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要求和职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仔细、如实填报信息,填报的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进行修改。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核成绩。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直接考核

  (一)直接考核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本次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不设1:3开考比例。

  (二)直接考核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

  (三)直接考核内容:本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量化考核评分的方式进行,具体量化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四)直接考核分数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人才网、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查看全部考生量化考核总分及排名。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直接考核后,由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量化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依次以综合表现分、考核评价分、基本素质分、测评分、奖励加分、任正职年限分、工作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考察人选。量化分数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分为负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七)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参加岗位选择,办理聘用手续。岗位选择规则:按照报考人员量化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进行岗位选择。量化考核总分相同时,得分高者依次按照综合表现分、考核评价分、基本素质分、测评分、奖励加分、任正职年限分、工作年限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选择。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桂林人才网、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秀峰区2023年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考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考核、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桂林市秀峰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秀峰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量化评分表.xlsx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附件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pdf

2023广西来宾市交通运输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1人公告

  依据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来编〔2013〕14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后勤控制数1名(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养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填写《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等复印件,于2023年10月27日18:00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地址:来宾市人民路356号6楼,邮编:546100),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附近期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2023年11月6日前告知报名人员。审查后通过后进入面试、考核、体检程序。

  (三)面试、体检、考核

  1.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招聘人数超过15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谈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由来宾市交通运输局通过电话形式将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现场验证后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2. 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3. 考核。市交通运输局派出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对象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审批、聘用

  1.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由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填写《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备案表》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来编〔2013〕140号)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人新办法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3〕10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线。

  点击查看>>>

  附件1: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报名登记表

  附件2: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计划表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9日

2023广西南宁市良庆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各项工作,经良庆区党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岗位: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2名

  2.工作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20号

  3.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林学、公安、法学等相关专业及退伍军人优先,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7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查看附件>>>

  附件: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

2023广西贵港市覃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人公告

  广西事业编人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覃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

  二、基本要求

  (一)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良好,责任心强,服从安排。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年龄在18-35周岁。同等条件下,熟悉计算机操作、写作能力强、会开车者优先。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及综合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有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未满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处于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我国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覃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邮箱:。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2)职称证书、技能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有则提供)。

  (3)《覃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覃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言语理解和表达能力。

   

  (四)确定聘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的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签订1年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结束后,如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优先聘用。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单位部分由单位负责缴纳。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覃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洁莉,联系电话。

   

  附件:覃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港市覃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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