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岑溪市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00人公告

  

岑溪市2020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00名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部署,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队伍建设,2020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义教特岗”)。

  
1招聘计划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2020年岑溪市计划招聘100名特岗教师,具体如下:

  

  
2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髙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 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学科),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 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五)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3招聘方法、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釆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zp.gxou.com.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6月16日一22日。

  
2.资格审查: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24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市、区)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 聘处理)。

  
(二)现场招聘。

  
1.招聘时间:6月25日一7月31日。

  
2.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资格复审:招聘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方案:(待公布)

  
5.体检: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各设岗县(市、区)的拟聘人员名单必须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

  
(三)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各设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8月31日前(具体由设岗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3.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请各设岗县(市、区)于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4相关政策

  
(一)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 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 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各设岗县(市、区)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 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各地参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各地要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 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 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 21号)执行。3年聘 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 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 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 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 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 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 (2019)3号)有关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 系,联系电话:0771—5815208、5815206;招聘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771-5883657;岑溪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电话:0774-8224181。

  

广西梧州岑溪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59人公告

  

岑溪市2020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满足2020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现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9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岑溪市2020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6月16日

  
只需把“个人求职推荐材料”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至岑溪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子邮箱(cxsrczx@163.com)即可;发送时请填写上邮件主题“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然后上传附件(压缩文件)。

  
“个人求职推荐材料”包含: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含联系电话)、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已经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表、各类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其中2018、2019年毕业生的求职推荐材料内须含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

  
应聘者对本人递交材料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不齐全或虚假,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五、面试

  
(一)考生面试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择优遴选后,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达比例的需经市直接面试招聘领导小组批准。

  
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天内进行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六、签约、考核、体检及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单位所设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毕业的签约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

  
所有签约人员的考核、体检、聘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所有签约的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七、其他事项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 8235223、8212573。

  
附件:1.岑溪市2020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

  

广西梧州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招聘公告

  

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教育就业股工作人员1名,康复股工作人员1名;保安人员1名,智障儿童康复中心保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岑溪辖区户籍,身体健康,熟悉计算机操作,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三)年龄和学历要求:

  
办公室工作人员、教育就业股工作人员、康复股工作人员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保安工作人员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智障儿童康复中心保育员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报名方式: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可登陆邮箱cx07748222439@163.com,密码:cx123456自行下载。

  
(五)报名时间:邮件以到达岑溪市残联电子邮箱cxs8222439cl@163.com时间为准。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24: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方法

  
经初审后确定面试人员,按照1:3的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每月1800元,用人单位统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统一代扣。

  
五、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的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编外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即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与现聘用人员逐年续签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岑溪市残联地址:岑溪市岑城镇永兴三街111号

  
联系电话:0774--8222439

  


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3月9日

  

广西梧州岑溪市应急管理局招聘10人公告

  

招聘公告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招聘应急管理协管员10名,现就有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应急管理协管员10名,从事办公室和值班工作,男女比例为6:4。

  

  1.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至2002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3.能基本操作办公软件,能独立承担应急状态下快节奏文字录写工作。

  

  二、报名地点、时间及提供材料

  

  1.报名地点:岑溪市应急管理局(岑溪市大中路47号3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8210922、8210900,E-mail:cxaj0922@126.com。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17日—31日,截至1月31日17:00时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相关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原件,留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初审后,填写《岑溪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协管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三、招聘办法

  

  通过面试、考核和体检确定聘用对象。

  

  面试由市应急管理局人员组成面试考评组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办法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体检项目的费用由个人负责。

  

  五、聘用管理

  

  1.本次所聘用人员为不入编制的临聘人员,聘用期限暂定3年,由聘用单位与应聘人员每三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所聘用人员有优先续约权。

  

  2.考虑到工作强度、物价上涨等因素,为调动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用人单位可适当提高聘用人员的待遇。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负责部分由单位缴纳。

  

  特此公告。

  

  

岑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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