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见习人员5人公告
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是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是面向所有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为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和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综合文员5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2年内(从毕业证上注明的发证时间算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桂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或失业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三、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至7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左边二楼)。联系电话:0775-3324789.
(三)报名所需材料:
7(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现场领表填写);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财政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发放生活补助65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相关要求
(一)已参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通过考核鉴定的人员,不再安排进入见习基地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三)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7月8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是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面向所有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为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和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综合文员7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岗位要求
(一)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学习能力较强,能较快上岗并独立开展工作。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桂南南路和朝阳街交汇处),联系电话:0775-332478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现场领表填写);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财政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发放生活补助65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相关要求
(一)见习的人员不能在同一个见习基地参加两次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1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桂平市住建局)编外工作人员1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招聘岗位
1. 具有较强的学习、工作和沟通能力,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工作踏实,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廉洁正派、无不良个人记录,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服从工作安排。
2.学历、专业、招聘人数及其他条件:
(1)岗位一:要求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土建类专业,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招聘7人;
(2)岗位二:要求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招聘6人。
3.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月14日的法定上班期间(8:00—12:00,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西山镇新岗街住建局三楼机关党支部办公室;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并如实填写好)。
注意事项: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应聘者现场报名时佩戴好口罩,配合我局做好出入登记工作。
(二)组织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桂平市住建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四)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合格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六)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七)解聘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桂平市住建局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1.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被聘用者违反桂平市住建局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聘用者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桂平市住建局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桂平市住建局工作的;
5.被聘用者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桂平市住建局形象的;
6.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住建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电话:0775-3361378。
附件: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7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招聘公告
桂平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关于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桂平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是市政府直属行政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并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捷的服务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外人员5人。负责12345热线岗位3人、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岗位2人。
三、招聘对象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政务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
2、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28周岁-40周岁。
5、性别:男女不限。
6、学历: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14日(9:00—12:00,15:00—18:00,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桂平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综合股(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775-3323525)。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招聘方式
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走廊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确定聘用人员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聘用: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桂平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0775-3323525。
附件:桂平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桂平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