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76人公告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6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市公安局2020年度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计划,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6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包括市公安局机关辅警和留置看护辅警。
1.市公安局机关辅警:即市局各部门执法执勤类、文职类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公安民警开展预防制止犯罪、治安管理、巡逻防范、场所检查、疏导交通、安全保卫、监所管理、窗口服务等勤务辅助工作,以及协助开展文书管理、窗口服务、信息釆集与录入、技术支持和保障等文职辅助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调配、管理和使用。
2.留置看护辅警:即执行留置看护任务的专职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市监委采取留置措施的被调查人进行全天24小时轮流看护。看护辅警参照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执行看护任务时由市监委管理使用,没有看护任务时由市公安局管理使用。
(二)招聘人数:176人
岗位一:33人,要求男性,退伍军人。
岗位二:71人,要求男性,不限专业。
岗位三:10人,要求女性,不限专业。
岗位四:18人,文秘岗位,男性5人,女性13人,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文秘专业或文秘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五:22人,专业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岗位六:4人,专业岗位,财务岗位2人,医学岗位2人,要求财务、医学相关专业。有财务、医学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七:8人,铁骑岗位,要求男性,身高1.75米以上、有摩托车驾驶证。退役军人优先。
岗位八:10人,留置看护岗位,要求男性、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8月15日至2002年8月25日期间出生。除岗位七外,退伍军人放宽至40周岁。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除岗位七外,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9;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自愿服从市公安局统一工作分配。
(七)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教师及其他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8.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从事过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岗辅警,但暂缓过渡人员、报考岗位八的辅警除外;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注意事项】本市各级在岗辅警不得报考岗位一至岗位七,但可以报考岗位八;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暂缓过渡人员可以报考岗位一至岗位八。
三、招聘程序
(一)普通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特殊招聘程序
1.特殊退役军人简化程序:在测试考试环节中,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即不需参加笔试。考生为退役军人,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简化招聘程序:
(1)士官;
(2)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2.岗位五、岗位六、岗位七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化招聘程序。其中,岗位五、岗位六在测试考试环节中,参加体能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即不用参加笔试和面试,而是采取专业知识测试或考核的方式招聘。岗位七在测试考试环节中,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即不用参加笔试。
四、招聘具体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00:00至8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填写《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网址链接和报名二维码附后。
3.报名所需材料。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必须为材料原件,材料上的字迹和图片应当清楚可辨。上传复印件或影印件,或字迹太过模糊,无法辨认的,均视为材料缺失。
①本人户口簿,要求:地址页(即第一页),本人页。
②本人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
③学历证书,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④本人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⑤退伍证,要求:有证件编号,本人照片及退伍相关信息。
⑥摩托车驾驶证,要求:报考岗七的考生必须上传驾驶证(含本人照片),驾驶证副页(含有效期)。
⑦符合简化程序和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符合简化程序,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上传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招聘条件且上传材料齐全的,经审核后为报名成功。
5.审查结果查询。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五个工作日后再次扫码(报名二维码或登录)对审查结果进行查询,或在体能测试前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
1.关于网上报名。考生可用电脑打开网址或用手机扫二维码进行报名。一旦发现恶意填写报名表影响招聘工作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追究其相关责任。
2.全程资格审查。在测试考试前,将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但是,应聘资格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流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有伪造、假冒、修改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从事留置看护或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测试考试
1.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长跑,即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计分数,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参照附后。
【注意事项】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自觉放弃测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为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的,民警配偶或子女的,退伍军人的,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的,加10分。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只加一次,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特殊招聘程序的考生,不再享受以上加分。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专业技能测试。岗位五、岗位六的计算机、医学、财务专业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实际运用能力和水平。
5.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照面试成绩占45%、笔试成绩占35%、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其中,岗位五、六的考试综合成绩,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80%、体能测试成绩占20%计算;岗位七、特殊退役军人按面试成绩占80%、体能测试成绩占20%计算。综合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以此类推。体检安排在钦州市市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除身高、视力标准按照本公告外,其他体检内容和指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政审考察
按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呈报局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示5天。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各岗位出现缺额的,由市公安局统筹调配,在考试分数线以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七)岗位分配
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市局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五、薪酬待遇
平均工资待遇约为3000元/月(包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费用,不包含单位应缴费用)。其他福利待遇按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钦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钦州警方”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77-2819660、2868636。
(二)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够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招聘信息。招聘期间,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以免影响聘用。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或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身份核验。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应聘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附件:2020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76人公告s.docx
钦州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4日
广西钦州市信访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公告
钦州市信访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钦州市信访局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
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失地农民证明》的被征地农民。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者优先考虑,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熟悉电脑操作。
四、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工资每月2353元,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聘用期限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限为三年。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于2022年11月13日前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qzsxfj@qinzhou.gov.cn,咨询电话:0777-2366803。
七、招聘流程
1.初选满足条件的应聘者,等候电话通知进行面试。
2.面试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及复印件1份。
3.经面试、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2年10月28日
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聘用财务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专业类别为会计学类。
5.具有相关会计工作经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会计学类、初级会计师以上职称、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财务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6日前。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招聘职位+名字)后发送至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邮箱号为:qzzyzzb@qinzhou.gov.com。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10月20日至21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面试。
(四)面试。应聘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的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为3年,试用期6个月。
四、薪酬待遇
月薪同后勤控制数人员使用经费。
五、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招聘职位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23号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3687085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10月8日
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财务辅助人员公告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财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财务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好,有较好的财务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专业类别为会计学类,初级会计师。
5.具有相关会计工作经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会计学类、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因酒驾和醉驾被处罚过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财务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6日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师证以及其他相关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招聘职位+名字)后发送至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箱,邮箱号为:qzsrmjcyzzb@163.com。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11月17日至18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面试。
(四)面试。面试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和公示情况,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的,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
四、薪酬待遇
按照钦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聘人员薪酬待遇执行。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地址:钦州市新华路508号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289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