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经济贸易局招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经济贸易局2021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区经济贸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经济、文秘类专业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兴宾区经济贸易局编外工作人员,月工资为3300元(含用人单位缴纳五险部分),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按来宾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来宾市兴宾区经济贸易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填写《来宾市兴宾区经济贸易局2021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于2021年1月15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xbjingmj@163.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一天,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经济贸易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72—6680353,联系人:黄天惠。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7栋5楼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经济贸易局2021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德保县民政局增补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增补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不限,德保县常住人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三)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不限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操作。

  (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劳,热爱民政事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德保县云山大道银发大厦5楼5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3822092;邮箱:dbxmzj@vip.163.com。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写《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考试地点、时间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入围人员、面试时间、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局按月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单位缴纳部分的由县财政局负担。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参加应聘相关资料请勿多次投递,请自行备份保存,我局将对应聘者材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附件: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德保县民政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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