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招聘公告

  

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责任心强,工作有热情,职业道德良好;

  

(四)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五)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土木工程和工程管理等工程相关专业毕业,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工程计量计价软件,具有造价员资格并具有两年以上工程造价或相关工作经验,有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经验、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者或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20日。

  

报名邮箱:gbczjrjg@163.com。

  

凡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请填写《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技术职称证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扫描件,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核与面试。

  

招聘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后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与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国家及单位的有关规定发放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及缴纳“五险”,工资标准根据个人所聘用具体岗位而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4258653。

  

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

  

2021年2月26日

  

广西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招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是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参公)单位,是面向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和对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的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为贵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文秘岗位2名、会计岗位1名。

  
二、招募资格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即2018届、2019届毕业离校且目前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除外);

  
(二)在贵港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未就业实名登记或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三、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岗位要求财会类专业,文秘岗位不限专业,中文类专业优先录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1月13日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现场报名核验原件(电子邮件报名面试时核验);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 报名方式:贵港市金港大道885号院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403室现场报名或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zjyb417@126.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联系人及电话:甘少莲; 0775—4568488)

  
五、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的优先招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财政补贴12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900元/月,购买不低于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自治区、市、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二)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发【2017】83号)、《关于印发<贵港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贵人社规[2018]5号)文件规定和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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