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苏盐城市盐都区卫健系统赴陕西中医药大学招聘卫技人员10人公告

  为招引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推动盐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盐城市盐都区卫健系统决定赴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人员10名,其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人、区第二人民医院2人、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人、大冈中心卫生院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1)。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2023年3月4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交《报名表》、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相应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1届、2022届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资格审查。区卫健委组织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参加现场面试,面试设置1:2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本场招聘会的招聘计划数。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约。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现场组织签约。成绩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签约(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四)考察。区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对签约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区卫健委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同前)。

  (六)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及区卫健委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批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于2023年8月31日前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到盐城市盐都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江苏省盐城市新都路626号)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的,不予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其它

  1.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原则。

  2.盐城市盐都区纪委监委第11派驻组负责对高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8401508。

  3.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8401393(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131(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点击查看>>>

  1.盐都区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岗位表

  2.盐都区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卫生专业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2023江苏南通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36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南通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南通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 wjw.nantong.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7年2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放宽至1977年2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护理岗位2023年毕业生须在聘用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 wjw.nanto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6日09:00~3月5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

  5.缴费确认: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初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7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3年3月22 日9:00~3月24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因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缴纳100元面试考务费。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领取《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及对实行准入资格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连续两次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13-59009026 0513-59009022;

  南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13-8512526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3年南通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2.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2023江苏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体检公告(二)

  按照《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岗位23-34确定以下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请见附件)。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一、时间:2023年2月13日(周一)上午8:00。

  二、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住院楼2楼健康管理中心门外走廊集中。

  三、要求:

  1.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应届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2.各考生到达集中地点后,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核对个人信息。

  3.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准备一定的体检费用(预带400元)。

  点击查看>>>

  体检人员名单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2月12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