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医科大学招聘人才163人公告

  

  

广西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医科大学坐落在广西首府南宁市,是全国建校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是全国最早定点招收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华侨学生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的有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资格的首批30所高校之一,是广西政府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广西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医疗和预防保健的中心。

   学校校本部设有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5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学校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教育培养体系,现拥有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7大学科门类,是国家首批硕士、第二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共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1个、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1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其中2015年,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评广西唯一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广西院士工作站10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前1%。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个、广西一流学科5个、广西一流培育学科1个、广西特色优势重点学科6个、广西重点学科9个和广西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9个。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基因检测示范中心1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联合地方工程研究中心1个,南宁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高等级病原微生物(BSL-3)实验室1个,中国医学科学院地中海贫血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科研实验室3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广西重点实验室8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11个;广西2011协同创新中心4个,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广西工程研究中心1个,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8个;广西教育厅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3个,广西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基地1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1个;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团队6个,广西人才小高地4个,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含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17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40人,其中正高职称555人,副高职称623人;博士生导师178人、硕士生导师690人;国家万人计划人选3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8人,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模范教师13人;入选2018-2022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2人(其中副主任委员1人),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称号1个;广西首批院士后备人选1人、八桂学者及八桂青年学者9人、特聘专家11人、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43人、广西优秀专家32人,以及一批选聘任中华医学会专业学会、委员和广西医学会各专业学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委近100人,还有一批优秀人才被选为国家级和省级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759人,其中本科生11141人、硕士研究生3676人、博士研究生345人、留学生864人,高职高专生9480人(其中校外教学点2+3护理专业学生6681人)。博士后在站人员53人,学生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以及32个国家。1978年开始招收留学生,至今留学生来源国已达74个,是全国招收东盟留学生数量排名前列的学校之一。

   目前,站在健康中国建设和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新的历史起点上,全校师生员工按照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战略部署要求,秉承造就本省人才,为本省之用的优良办学传统,牢记厚德励志,博学弘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以国家发展战略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深入实施六大战略,着力实现三大突破,积极创建双一流,朝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国内一流地方医科大学目标奋勇前进!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10名、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53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纪委办(监察室)、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招生就业处等岗位须为中员。

   (八)原则上需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九)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仅限于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十)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xm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xm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招聘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13日18:00,过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填写《广西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附表2)和《广西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信息汇总表》(附表3),并连同个人简历(按附表4中的模板要求制作)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应聘岗位所相对应的邮箱(具体见招聘人才岗位信息表)。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部门+科室名称+岗位名称。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一人报两个及以上岗位者均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资格审查

   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广西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xmu.edu.cn)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考试方式为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符合报考条件实际人数组织考核。

   (1)应聘教师岗位的综合能力考核为试讲和现场问答,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时间为15-20分钟/人。试讲内容与所报岗位知识相关,试讲方式为多媒体PPT;试讲结束后,考生用中、英文简短地自我介绍一般情况和研究生课题研究情况,考官用中文或英文提问有关的问题。

   (2)应聘岗位的综合能力考核,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岗位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2.招聘硕士及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岗位

   (1)考试方式:硕士及以上的岗位考试方式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两种形式相结合;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种形式相结合。

   (2)考试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

   硕士及以上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大学本科及以上岗位的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测试和考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在广西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xmu.edu.cn)发布调整公告,及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①硕士及以上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专业技术、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应聘教师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试讲和现场问答,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时间为15-20分钟/人。试讲内容与所报岗位知识相关,试讲方式为多媒体PPT;试讲结束后,考生用中、英文简短地自我介绍一般情况和研究生课题研究情况,考官用中文或英文提问有关的问题。

   应聘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测试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岗位的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时间为90分钟。

   ③综合面试:硕士及以上的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按考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上报学校人事处;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岗位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上报学校人事处。学校人事处按考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综合面试人选。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入围综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在广西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xmu.edu.cn)发布实际入围综合面试人选名单,及时通知入围综合面试的应聘人员。

   综合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口述作答,考查内容主要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七个方面。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时间为10分钟/人。

   3.考试总分和总成绩计算办法:

   (1)硕士及以上的岗位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

   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总分100分)*6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

   (2)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总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分)*6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

   (四)考核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硕士及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核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核准后,取消其考核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领导办公会研究、党委会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后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领导办公会研究、党委会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后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gxmu.edu.cn)发布。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358147。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老师0771-5358969;刘老师、韦老师,0771-5358979。

  

  

广西医科大学

  

2020年1月2日

2020年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技术岗公告

  

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技术岗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三)身体健康;

   (四)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此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计划表》及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jkq.nanning.gov.cn/html/kfqzx/ggxx/zpgsgg/。

   (二)具体岗位薪资待遇详见附件1,岗位薪资待遇约4000元~8000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11日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如实填写附件2《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表》(邮件标题及报名表请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劳动人事局+人事管理专员,并发送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电子邮箱jkrsjzhaopin 163.com)。概不受理其他形式的报名简历,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格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的不予受理,逾期不接收报名简历。

   2、报名岗位所需材料以PDF格式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其中报名岗位要求具备相关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评审类职称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评审文件。报名岗位要求相关工作年限(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期间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

   3、岗位要求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职称系列及职称专业参照桂职办【2013】81号文。

   (三)材料审核

   经过初步筛选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者需携带如实填写的《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有效的学历证书、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核(复核地点将以邮件形式发送)。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属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2020年2月3日

2020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海城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北海市海城区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人,其中:卫健系统14人(含以“绿色通道”方式招聘7人),教育系统3人(教辅岗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其他事业单位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年龄要求:

  
卫健系统岗位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绿色通道”岗位的,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开展一线防疫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表现的(具体以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为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其余岗位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绿色通道”报考人员面向全国。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及《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附件2)。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5.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市辖县区);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仅面向海城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两新’工作组织员、党群专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3.高校毕业生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4.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招录岗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能跨县(区)报考。

  
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招录岗位时,需由个人向所在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经街道党工委审核推荐、海城区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海城区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的任职年限连续(累计)计算以2020年9月10日为截止日期外,其余均以2020年7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6.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14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人才网报名通道进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报考卫健系统“绿色通道”岗位的,并因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开展一线防疫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表现可放宽年龄条件的,需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材料扫描发至邮箱:rlzy5303@163.com)。

  
对北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1.在北海市定点收治医院隔离区内直接接触收治待排病例、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定点发热门诊内直接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护理、抽血检验和样本采集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短期抽调)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及上述病例样本,从事标本采集、运送、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终末消毒、患者有关污物处理等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5分。

  
2.在北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内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专家组统一抽调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员;在北海市卫生监督机构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医疗废物处置,对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点、发热门诊进行监督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2.5分。

  
3.对于以上纳入加分范围的考生,统一由市卫健委进行认定,其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经历视作2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须在报名前申请办理认定(材料扫描发至邮箱:rlzy5303@163.com),方可在网上报名并享受本政策倾斜。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海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5日18: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7月30、31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青北路13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开考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岗位报考成功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可按实际报考成功人数开考。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职位。网上改报职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网上改报职位时间为7月28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原支付渠道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海城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79-3075303)。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0日8:30—2020年10月31日24: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如下考试方式进行:

  
1.公开招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的要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部分卫健系统工作人员)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2.绿色通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精神,我区高德中心卫生院、地角卫生院、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驿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的,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比例的,需要通过面试确定考核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因有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岗位1:1比例的,报考人员仍需参加面试来确定考核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分为综合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周六)

  
具体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

  
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海城区人社局书面通知考生。海城区人社局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海城区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④(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⑤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⑥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海城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扶贫手册或相应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经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放宽开考比例。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海城区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海城区人社局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卫健系统的面试资格审查由海城区卫健局派员协助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与参加笔试时相同。

  
四、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海城区人社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海城区人社局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海城区人社局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海城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至少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岗位如没有标明等级的,按报考人员已取得学历、职称,按聘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岗位类别及等级。

  
(四)符合北海市和海城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岗位,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和北海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录教育人才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8〕1号)规定执行。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纪检监督电话:0779-3034167。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查阅。

  
(三)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四)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海城区人社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九、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0779-3030525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0779-3075303

  


中 共 北 海 市 海 城 区 委 组 织 部

  


北海市海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2020年广西来宾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605人公告

  

  

来宾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2020年来宾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2个岗位160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七)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涉及教师、、兽医、法律等相应职业资格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一)其他

  
1.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来宾市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后勤控制数)人员。

  
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3.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身份为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使用教师聘用人员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在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岗位详见《来宾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6月13日起,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居民来往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2日17:00。

  
1.资格审查事项。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单位须在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至2020年6月23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考试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对报考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请于2020年6月24日17:00前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72—4271588)联系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五)岗位改报

  
网上改报时间:2020年6月28日8:30—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缴费时间截止至19:00。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的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社局在来宾人才网上公布。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的考生需重新缴费,已上缴原报岗位的费用将通过原渠道退回)。

  
(六)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0年7月20日8:30至7月25日10:00。

  
由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准考证》1份。《准考证》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打印如遇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进行分类笔试,分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大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岗位六个小类。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中的六个小类亦为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题目)。报考者按相应的岗位考试类别参加笔试。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附件2)对应内容。

  
2.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分值各15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2020年8月下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统一划定,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一划定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1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照顾加分。笔试总成绩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要及时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本人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和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拿到学历、书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须提供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档案、组织关系还在原毕业学校的证明或就业指导中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个人档案已转入到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④国外、境外的学历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⑤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随军随队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簿。

  
⑥在广西区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⑦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士官士兵)的专设岗位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件。

  
⑧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岗位,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上旬前。

  
3.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汇总,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以书面和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4.现场验证材料。面试前3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资格审查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5.面试内容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可以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具体形式由组织实施部门确定。

  
6.面试组织管理。市直教师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教体局会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市直其他岗位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要求制定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县(市、区)所属教师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各组织单位在笔试工作结束后应于9月10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考官考评组一般为7—9人,面试考官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以外选派。县(市、区)面试工作实行异地交叉使用考官,每个面试考场本地考官不得超过3名,异地考官4—6名,从其他县(市、区)选派。考官组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面试结束后,考官组员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7.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8.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9.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10.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则确定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市直单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市直教育系统的体检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县(市、区)单位由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笔试,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我市将于7月上旬在来宾人才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三)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当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2020年6月20日至6月21日17:00)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也可能因为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的情况。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或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来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2—4278510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772—4271588

  
监督电话:0772—4265013、0772—4231279

  
附件:1.来宾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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