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市场监管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公告

  合浦县市场监管局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公告

  

  根据创建合浦县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食品安全协管员(执法辅助岗位)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年满18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3日至2005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9.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10.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403室(合浦县廉州镇文体中心四号路与廉阳大道交汇处),联系电话:0779-7288602。

  4.报名人员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除外)、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023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7月31日前必须提供。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招聘单位留存报名材料的复印资料或扫描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通知为准。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由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于6月27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具有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执法辅助岗位月工资经费标准为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资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福利待遇

  年度健康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自愿加入工会后可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88602。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所提交的纸质或电子材料,原则上不退还,如需退还的请在提交相关材料时备注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对接。

  本公告由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计划表

  2.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名表

  附件1:

  

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计划表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简介

  

专业(学科)类别

  

学历

  

年龄

  

聘用条件

  

备注

  

1

  

食品安全协管员(执法辅助岗位)

  

6

  

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不限专业

  

大专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安排在县内(含各乡镇)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

  

  附件2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市场监管局)2023.06.06.xls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和律服务所招聘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和律服务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职责

  (一)派遣到北海市司法局从事法律服务辅助岗位3人:

  1、中员优先。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先。

  3、具备履行该工作岗位职责所需工作技能(工作职责:负责所在岗位公文的初稿起草、报批、审核和发文工作;岗位宣传报道和信息上报工作;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工作;内勤工作;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4、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二、用工薪酬

  用工薪酬:试用期一个月,工资面议。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为个人购买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法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长青东路东94号1号楼一楼北海市海城区和律服务所办公室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简历、相片、学历等相关材料至邮箱: 37309161@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李光英

  联系方式:0779—3085303 13907794448(星期六、日除外)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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