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级职称人员公告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 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高职院校。
学校现有罗文、武鸣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818亩。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员工900余人。设有10个党务和事务管理机构,20个教学教辅科研机构、3个校属企业。开设全日制高职专业41个,其中,央财支持服务产业能力专业2个,自治区级优质专业6个,自治区级急需专业1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2个,自治区级优势专业4个。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教育部首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2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9门,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5个,自治区级在线精品课程4门。拥有“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建筑技术专业性实训基地”等6个国家级实训培训基地以及8个自治区级示范型实训基地、6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1个自治区示范性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3个。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人员30人,属于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具体岗位、人数与要求,详见《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信息表》)。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四、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规定的岗位要求条件,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非全日制在读博士待业人员可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5.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8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gxjsxy.cn/)发布,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gxjsxy.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zp.gxjsxy.cn/)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日8:30至2023年8月10日17:30。
3.报名时需要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的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者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书扫描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资格);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以及中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员的应聘人员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招聘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高校工作经历证明(招聘条件要求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其他要求
(1)应聘者应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现所在单位或现所在单位人事处加盖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内(从考试报名开始至试讲结果公告发布后2天内的工作时间)交到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行政办公楼主楼1108办公室),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如应聘者在报名时不主动说明相关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者本人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
(4)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资格审查
1.学校组织工作人员,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https://www.gxjsxy.cn/)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四)试讲
1.发布试讲公告:
试讲前3天,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https://www.gxjsxy.cn/)网站发布公告,明确试讲人选名单、时间、地点和试讲内容,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官网信息。
2.试讲形式:
试讲总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教学基本功、试讲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试讲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试讲成绩,考生确认签字,于试讲当天结束后3天之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业绩、实践经验等确定人选。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资格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可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察内容。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重点是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与考察工作同时进行,考察人选均需参加体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可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拟聘岗位,将按规定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gxjsx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待遇和聘后管理
(一)被正式聘用人员纳入我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管理,我校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二)高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
七、招聘资料存档
公开招聘工作完成后,在办理增人手续前,我校将招聘组织实施过程的相关材料按规定整理归档备查。
八、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
(三)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其他事宜
(一)我校负责制定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各个环节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分工及要求。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老师、陆老师,0771-3829092。
附件1: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填报流程.doc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1日
2023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具体信息见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
三、应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原则上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s://www.gxufe.edu.cn/www/myweb/index.html)发布。
2.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s://www.gxufe.edu.cn/www/myweb/index.html)发布。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投递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扫描件等)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电子邮箱:gxcjxyhq@sina.com,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不宜重复发送邮件。
六、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资格。
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七、考试
通过综合面试进入考核环节。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开考。
综合面试由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综合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该考场综合面试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综合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综合面试的岗位、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八、考核
考核由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九、确定拟聘人选
经用人部门与人事处共同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十、体检、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事处核准,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1-3822162
监督电话:0771-3852561(人事处);0771-4928493(纪委办公室)。
附件1: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pdf
附件2 :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3年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特检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省级综合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总部位于南宁市,有24个内设部门。现有在职员工853人,其中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14人,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116人、中级职称334人。全院下设柳州、桂林等12个市级分院,建设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盟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等高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拥有包括世界顶尖水平在内的各类专业检验检测装备4200余台套,形成了生物质能源洁净燃烧、埋地管道不开挖检测、数字射线检测、失效分析等多项国内领先高新核心检验检测技术;在特种设备高新技术应用研究方面获得了多项成果;检验检测业务拓展至区外、东盟国家以及欧美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
广西特检院按照立足南宁、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走向东盟的定位,发挥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技术优势,打造核心技术品牌,以客户需求为宗旨,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服务检验检测市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注:年龄需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0月30日(含)至2005年10月30日(含)期间出生;学历、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10月30日(含)前取得)。专业设置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10.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11.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
12.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特检院网站(www.gxtjy.org)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核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递交材料、邮寄材料、电话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0月30日9:00至2023年11月5日17:00期间到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及本人签字扫描件连同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xtjy610@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广西特检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姓名+岗位代码,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并命名(如:1-报名表,2-身份证)。材料不全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报名需提交材料有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我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引进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 考核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岗位匹配度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3.考核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1.按招聘岗位数1:1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由广西特检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后组织体检。
2.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0325、0771-5319299。
(三)招聘联系人:成兴,联系电话:0771-531668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