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青秀区机关的党建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党建工作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数量、岗位性质、聘期
(一)招录数量。拟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城区机关岗位)。
(二)岗位性质。党建工作指导员为青秀区公开招录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党建岗位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三)聘期。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聘期为3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二)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三)中员(含预备党员);
(四)具有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具有在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8日(截止到8月18日中午12:00)
2.网上报名所需上传的材料:《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签名、盖章确认无误后,将《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等有关证件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 qxqrdb@126.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8日(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按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到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24楼2406室审核。审核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供现场审核时使用,一份供用人单位资格复审时使用),贴上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并按要求盖章;
3.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附件2)。
四、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
(一)笔试
笔试主要包括党务工作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等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时间地点待定。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西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门户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报考人员可登录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招录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届时将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面试入围人员相关事宜,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验。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到达60分(含)以上)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选
招录岗位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综合考虑考察、体检等情况分别确定党建工作员拟聘用人选,并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党建工作员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待遇政策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聘用期间比照青秀区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本简章由南宁市青秀区机关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指导员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5826029,联系人:谢雯雯。
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武装部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良庆区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武装部相关工作(征兵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办事员
1.招聘人数:2名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专业优先,有系统录入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9日至6月18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64388912@qq.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招聘公告
武鸣区委部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聘用制)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8日至2001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毕业,不限专业。
(五)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吐字清晰,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六)熟悉word或wps和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地点
(一)工资待遇。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管理按南宁市武鸣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工资按岗位分类实行统一标准:技术行政辅助岗位工资2353元/月·人(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合同期限按年度签订(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续签合同,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二)工作时间。按行政班时间。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7日。
四、报名方式
将个人简历填写好后发至南宁市武鸣区委部邮箱wmtzb@163.com,经过初步审核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五、面试需提供材料
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1张,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直接送达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
(三)面试内容:考核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办公软件操作能力等。
咨询电话:18176851227,0771—6222246
南宁市武鸣区委部
2021年9月30日
广西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员启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启事
为改善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处理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市属五县一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培训工作;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说明
员1名。
员职责:1、配合仲裁员开庭、负责庭审记录;2、协助仲裁员接收送达文书和校对文书;3、录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4、在立案窗口从事接待员工作,接收并初审材料,接受立案咨询和其他事务咨询。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自愿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员工作一年以上;
(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输入及文档编辑技能,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听力理解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如业务能力强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把以下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报名表(表上需粘贴电子照片);2.扫描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原件。邮箱地址:nnldzyzcy@126.com。
(二)确定测试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后,我院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测试。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测试资格。
(三)应聘测试及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及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格者,我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院领导与应聘者面对面沟通交流,增进双方了解,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
根据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和面试谈话情况,综合考虑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并征求应聘者意愿,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入职体检。
(五)签约
我院与体检合格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有关规定,聘用制员月工资为3077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覃赞清 电话:5679471)
附件: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招聘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