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是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来宾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4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4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来宾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兴宾区外商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兴宾区内商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备职位要求的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会计、汉语言文学等专业,有较强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者优先。

  (四)年龄原则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有中级职称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商调的其他情形。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9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关资质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材料。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8栋4楼8413室);网上报名电子邮箱:jsj4225600@163.com,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合格者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再组织考察。

  (四)考察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股联系。联系人:石兰花,联系电话:0772—4231208。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是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副科级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人数

  来宾市兴宾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商调岗位的基本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兴宾区外干部需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兴宾区内干部需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商调岗位及条件

  

岗位

  

人数

  

年龄

  

专业学历及职称

  

岗位条件

  

综合岗位一

  

1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党党史、播音主持类相关专业。

  

中员。具有播音主持工作经验和持有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甲等专业证书者优先。

  

综合岗位二

  

1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其他专业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的。

  

中员。熟悉公文写作基本知识和公文处理工作流程,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13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兴宾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关资质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兴宾大道1号城南企业总部大楼519室);网上报名电子邮箱:xbqzzb@126.com,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合格者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再组织考察。

  (四)考察

  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 宁,联系电话:0772—4212244,18978263959。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6日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及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是经来宾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立医院。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县级妇幼保健院。为加强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储备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我院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0名, 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及招聘人才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引进及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职称条件,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七)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及招聘人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引进和招聘人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竞聘人员只能竞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招满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3、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二楼医院办公室(地址:来宾市北二路35号,乘1路、4路、12路、14路、27路、33路公交车到兴宾区妇幼保健院站下车即到)。

  4、资格初审:报名者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职)业资格证、、职称证、报名表(见附件3、附件4,打印1式2份)、报名竞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和其他能佐证自身水平与能力的材料供引进人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报名提供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不具备竞聘资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经初审合格的竞聘者参加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评估报考者的专业水准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并进行打分。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人才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人才岗位与报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三)体检

  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竞聘者自理。

  (四)考核

  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竞聘者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与竞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体检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或取消岗位人才引进。

  (五)确定拟聘人员

  通过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做好招聘审批材料送区卫健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同意聘用通知。由引进人才单位与竞聘者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并发放安家费;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在聘用期间,可以不受岗位设置比例的限制,给予不低于原工作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费30万元,分3年支付(10万元/年,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承担);紧缺人才给予安家费15万元,分3年支付(5万元/年,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承担)。

  (三)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及福利按本院相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享受单位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特殊人才,工资待遇可低职高聘。

  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在合同聘用服务期未满5年而辞职的则需退回已发放的安家补贴费用。

  五、相关要求

  (一)坚持引进人才原则。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引进人才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引进人才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引进人才纪律。竞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要严格按公开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引进人才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竞聘者在竞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上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竞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4233118 0772-4210069

  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计划表.docx

  附件2: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计划招聘表.docx

  附件3: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4: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5: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6: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2月19日

  

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迁江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职责

  拟招录编外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详见《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序号

  

  招聘部门

  

  招聘
人数

  

  年龄

  

  学历

  

  备注

  

  1

  

  镇党政办公室

  

  1

  

  4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2

  

  镇基层党建办公室

  

  1

  

  4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3

  

  镇综治和社会管理
办公室

  

  1

  

  4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4

  

  镇农业农村局

  

  1

  

  4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5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

  

  4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6

  

  镇社会保障局

  

  2

  

  4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7

  

  镇自然资源局

  

  2

  

  4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8

  

  镇行政审批局

  

  2

  

  4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9

  

  镇项目建设和招商
促进局

  

  3

  

  4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10

  

  镇综合执法局

  

  3

  

  4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11

  

  镇财政和经济

  发展局

  

  4

  

  4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质、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6.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

  7.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竞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被司法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有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三、工资报酬

  工资标准每月2500元(扣除五险后)。

  四、招聘和录用程序

  1.招聘对象范围。面向全区范围内人员,男女不限,不提供住宿。

  2.资格审查。由迁江镇人民政府组织考核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公开竞聘。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迁江镇人民政府组织面试,通过面试者择优录用。

  4.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岗前培训。对面试合格人员,由迁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聘用程序,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培训合格人员自行到区人民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7.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后,由迁江镇人民政府采取一年一聘。

  8.年度考核。正式聘任后由迁江镇负责考核及管理,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的现实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并向迁江镇党委政府报送考核结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表扬并继续使用,对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不予以续聘。

  五、应聘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3月11日。

  2.报名方式:个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报名时,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迁江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填写报名登记表。

  4.网上报名: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扫描件、1寸免冠彩色相片及报名表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qjzdjb@163.com。

  报名表链接:https://ws28.cn/f/4u61il079m6

  5.联系人:覃兰慧,联系电话:0772—5324174

  

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附件:迁江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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