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玉林北流市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0人公告

  2021年北流市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我市定于2021年12月赴广西师范大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使用周转编制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75名和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25名,其中: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1年北流市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5.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书。

  6.具有相应的。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2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持参加应聘。

  7.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北流市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8日(星期六)9:00-15:30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招生就业处(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邮编:541000)

  四 、现场招聘程序

  (一)现场接受应聘报名

  在招聘现场接受咨询、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应学历证书、相应书、相应书(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持参加应聘)、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同意报名的,要说明不同意报名的具体原因,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笔试

  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须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开考岗位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可参加笔试。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资料。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招聘会期间在广西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参加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五)选岗和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岗位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选岗和签约人选,用人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与签约人员现场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书。三方协议书一经签订,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面试成绩同分处理办法:依次以学历高低、笔试成绩、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中员等顺序优先确定名次先后。

  (六)资格复审

  签订了就业三方协议书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三证缺一不可)到北流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经核验上述证件不齐全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教育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三)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教育局和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5年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

  九、待遇和人员管理

  本次使用周转编制招聘的教师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经编制部门登记备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会相关安排,具体请关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一、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十二、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电子邮箱:bl6237195@163.com

  附件:

  1.2021年北流市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1年北流市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北流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日

  

  

      


    2021年广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21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民生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民生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民乐路机关办公区和其他区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五象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五象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五象机关办公区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周转房住房以及区直未售公有住房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行政用地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事务性工作。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南湖小院、新民小院、星湖小区、星湖公寓、青秀小区和青秀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水库的管理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自治区人民政府后续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园林绿化工作。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区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和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全区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配备更新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公务用车使用监管和运行成本监控技术工作,以及自治区公务用车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自治区重大活动公务用车调度具体工作;协助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车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车队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和省部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自治区重大会议、公务接待、调研应急等公务用车以及自治区省部级领导干部机动用车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1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七)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7.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7月26日8:00至7月30日18:00期间登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提交报考申请。2021年7月30日18:00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需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缴纳考试费50元,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3日8:00-8月4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不需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需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7月29日8:00至8月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后可查询)。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后仍未查询到审查结果的,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反映,并提供报名材料及报名成功的网站截图,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视为报名成功。

      4.需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7日8:00—8月21日9:30。

      (三)考试。

      考试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实际情况,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0时,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10时,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若出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超过1:10,但由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未按时缴费,导致最终报名成功人员未超1:10的,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该岗位已缴费考生考试费将退回考生。

      1.笔试 。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60分(含)以上为合格。笔试人员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阅。

      2.确定面试人选。

      (1)需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不需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照面试公告中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从报名系统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书;

      (3)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4)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5)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档案、组织关系证明;

      (6)其他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发布面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

      5.实施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成绩计算

      (1)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直接面试岗位的总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有笔试环节的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比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核中若出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考核人选自愿放弃考核和聘用资格、考核人选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核工作无法完成的情况,则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确需进行递补的,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有笔试环节的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个人重要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个人履历、经历情况不清,不能进行有效考核的。

      3.自愿放弃考核或聘用资格的,须提交书面材料至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则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确需进行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2810883。

      (四)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陆** 0771-2803046;田** 0771-2805487。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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