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招聘公告

  上思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22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思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

  

人数

  

性别

  

专业及要求

  

备注

  

办公室工作人员

  

1名

  

  

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机关单位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一般聘用

  

  二、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严守纪律、规矩和组织纪律;作风正派,公正廉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后出生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及(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学校证明)发

  sswsjds@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字样。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0770-8527366。工作地址:上思县思阳镇朝阳路1号上思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我所对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待遇面议。

  (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六、应聘者须知

  (一)进入面试前,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

  (二)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七、其他

  本公告由上思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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