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军粮供应站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简章
来宾市兴宾区军粮供应站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来宾市兴宾区粮食局)。现根据单位工作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一)办公室专员两名;
(二)会计一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岗位具体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来宾市兴宾区军粮供应站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较高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犯罪和处分记录。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扎实的理底以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
4.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申请: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三、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选择。
四、聘用的相关政策、薪酬待遇
(一)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按《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被聘用者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内,如不能完成考核等工作任务或发生较大工作失误及出现其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形,解除聘用合同。
(二)正式聘用后,薪酬按单位薪酬标准执行。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津贴、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部分构成。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人员按照《来宾市兴宾区军粮供应站应聘报名登记表》填写个人资料(见附件,其他格式应聘简历不予接受),并附上身份证、学历书、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任职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全身彩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来宾市兴宾区军粮供应站办公室邮箱:xbjlgyz@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工作年限+职称+应聘岗位”(必须注明)。未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及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7日。
2、报名人员要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选进入到笔试环节。接到笔试通知的应聘者需将填报的相关材料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核验。
(二)招聘录用程序
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录用。
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地址
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七栋兴宾区军粮供应站;
联系人:林站长手机号码:15723934141
固定电话: 0772-4212516;传真:0772-4212516。
附件2:来宾市兴宾区军粮供应站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来宾市兴宾区军粮供应站
2021年1月11日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重症医学科医师1名、科医师1名、消化内科医师1名、骨科一病区/烧伤/整形外科医师1名、胸外科医师1名、泌尿外科技师1名、产科医师2名、新生儿科医师1名、血液透析室医师1名、眼科医师1名、耳鼻咽喉科医师1名、病理科医师1名、超声医学科医师1名、心脑电图室医师1名、发热门诊医师1名、协作病区医师1名、检验科技师1名、宣传科干事1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近三年无医疗责任事故;
(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2021年2月26日至招满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须提交材料:《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
(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我院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3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我院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保手续,社保费用由我院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人事科(地址:来宾市宾城路66号,乘12、33路公交车到兴宾区人民医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772-4778220
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
2021年2月26日
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简章
招聘岗位:
1、消防车驾驶员(持有B2驾驶证)3人;
2、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3、办公室文员4名(男女不限):从事办公室行政工作。
招聘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
1、具有中专、高中或以上学历,年龄18 - 35周岁,身高163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视力不低于4.8,符合消防职业健康标准,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本人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3、部队退役士兵,具有消防救援工作经验和体育特长的优先录用;
4、服从工作调派。
办公室文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从事宣传、政工工作。
工作地点:
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
城东消防站
河西消防站
薪酬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政府专职消防员月工资3500元起(含五险一金)、驾驶员3800元起(含五险一金),办公室文员工资3200元起(含五险一金),政府专职员与在职消防员一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在岗执勤备战,每月可享受8天轮休假,消防文员实行行政办公,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休假,因工作原因未能落实休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由大队免费提供和发放(消防文员不提供住宿)。
报名方式及时间:
线上报名:将个人材料发送至大队邮箱(3313565776@qq.com)
线下报名:带齐个人材料到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来宾市北四路188号)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6月30日
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近期个人1寸免冠照
咨询电话:15613661287(王副站长)0772-4211292(办公室)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是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来宾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4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4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来宾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兴宾区外商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兴宾区内商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备职位要求的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会计、汉语言文学等专业,有较强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者优先。
(四)年龄原则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有中级职称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商调的其他情形。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9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关资质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材料。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8栋4楼8413室);网上报名电子邮箱:jsj4225600@163.com,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合格者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再组织考察。
(四)考察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股联系。联系人:石兰花,联系电话:0772—4231208。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