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是隶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拟定全区医疗、生育、长期护理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经办规程、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承担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及稽核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事务性工作;负责异地就医的经办、管理工作。办公地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岗位条件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六)招聘岗位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2021年10月8日);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时间统一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则为1985年10月9日-2003年10月8日期间出生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gxzf.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gxzf.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12:00 至10月12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考,报名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733。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0月12日18: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证明材料,提交报考申请。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实习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报考本人承担。

  

5.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报考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2:00 至10月14日18:00(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天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在2021年10月8日12:00 至10月14日1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10月15日8:00-10月16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7日9:00-11:00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笔试地点等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为10月22日8:00-10月24日18:00,考生可在报名系统登录个人账号查询笔试成绩。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发布面试公告

  

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

  

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疫情防控要求

  

当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招聘的所有工作均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76号)的要求,疫情防控工作接受学校主管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其中对考生的要求有: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

  

2.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必须戴好口罩、接受测温、出示健康码、扫出入码,身体健康方可进入校门;在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校园内疫情防控工作由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发生疫情时,按照学校相关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进行处置。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刘先生,0771-5893852。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人事处)黎女士,0771-5727620。

  

报名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韦女士,0771-3930331。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 报名系统使用手册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 报名系统使用手册.docx

  

原文标题:欢迎来到广西人事考试网

  

文章来源:欢迎来到广西人事考试网

2021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岗类型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为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研究期间聘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协助科研项目负责人从事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以及科研辅助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不纳入学校教职工管理。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批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能够服从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符合《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六)本次招聘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6月28日,未招满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者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扫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成绩单扫描件等)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文件包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

  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组织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对其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把关。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面试考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信息。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根据相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试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

  六、聘用期限

  科研助理岗位聘用时间为一年。

  七、管理考核

  各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对科研助理的聘任管理承担主体责任,科研助理的具体管理实行项目(平台)主持人负责制,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是科研助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聘岗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对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助理,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安全。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71-3852561(人事处);0771-3858210(科研处)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

  附件2: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

  

广西财经学院

  

2021年6月18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