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45人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与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招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

  

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访问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来往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8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9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3月2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3年4月5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3年4月7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3年5月1日8:30—5月7日8:3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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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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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7月上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3年7月上旬。

  

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实操测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实操测试人选。实操测试前,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实操测试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实操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实操测试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实操测试或者实操测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实操测试结果当天公布。实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实操测试时间:2023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需实操测试岗位在实操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国外、境外的学历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7)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3年7月下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3年7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九、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

  

将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岗位类别纳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自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有我市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按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发布招聘公告,可直接接受候聘库人员的报名,免笔试直接面试。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不少于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核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附件1: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3.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doc

  

4.附件4: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5.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6.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原标题: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t16013078.shtml

2023年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招聘30人公告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广西体育干部学校,1994年更名为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体育局主管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是目前全国学生规模最大的高职高专体育院校。

  学校地处风景如画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绿城南宁,现有公园校区、相思湖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4万人。学校在六十多年的办学实践中,秉承明德至诚,健行致远的校训,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孕育了独特的体专精神,涌现出李宁、吴数德、农群华等奥运冠军、世界冠军,被誉为八桂体育人才的摇篮。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骨干教师及管理干部培训基地、全国退役运动员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运动员职业培训基地、中国-东盟体育信息中心、广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等13个国家级、省级教育、培训、研究基地设在学校。

  目前,学校相思湖新校区将于2023年下半年建成投入使用,学校正全力推进内涵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建成区域性特色鲜明的体育本科院校。

  二、招聘岗位

  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30名,其中专业技术岗26名(专任教师23名,辅导员3名),管理岗4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要求、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附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3.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 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 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专技岗的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管理岗的聘用岗位为管理岗位九级,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为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参照学校实名编制人员管理,薪酬享受同等待遇。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发布地址

  1.广西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gxpta.com.cn)

  2.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http://www.gxsports.gov.cn)

  3.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gxtznn.com)

  4.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https://gxtznn.gkzpfw.com)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发布地址

  1.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http://www.gxsports.gov.cn)

  2.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gxtznn.com)

  3.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https://gxtznn.gkzpfw.com)

  六、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类别确定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致。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https://gxtznn.gkzpfw.com/)进行注册,完善个人基础信息、学习经历、职称信息、工作经历后再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并对应上传个人学历书图片(未毕业的应届生须上传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持境外〈含港、澳、台〉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服务中心认证材料),要求中员身份的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职称等其他支撑证明材料。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特别注意: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需签订相关用人协议。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违反协议。特殊情况的,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离职。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11月5日(共1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3.考试费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的收费标准,参加笔试人员每人每科收费50元,报名成功后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已缴笔试费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公布。

  (三)考试

  本次岗位1-13采用面试形式,若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1:5,增加笔试环节,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岗位14-15采用笔试+面试,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岗位16直接进入考核。笔试、面试的前3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笔试

  (1)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应具备的理论素养、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通用知识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力,尤其是了解掌握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等教育政策文件与会议精神等情况。

  (2)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笔试三天后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如岗位增加笔试环节,面试人选确定方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3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同时,学校还将以报名系统内通知和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教师岗位和管理干事1岗位采用试讲试教方式进行,管理干事2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试讲试教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基本技能、教学实施、文字写作能力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总成绩

  (1)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2)无笔试环节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核

  1.岗位1-15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对进入考核程序人员进行实地考核,同时对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进行复查。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岗位16直接进入考核,符合岗位要求的,择优录取。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公示无异议之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2825551(学校纪检监察室)。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条件中年龄计算截止为报名首日。如40周岁及以下,是指在1982年10月27日(首日报名)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二)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人员,无需报名,请直接将个人相关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gxtzzzrsc@126.com。如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给予相关待遇。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闫老师、蒋老师 0771—2816640。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0月26日

  

广西体专2023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信息表

  

序号

  

需求岗位

  

名称

  

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最少三个相近专业或者是一个大类)

  

面貌

  

年龄

  

其他条件

  

考试

  

方式

  

用人方式

  

备注

  

1

  

思政课教师

  

专技十二级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伦理学、中史(含党的建设)、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主义运动专业

  

中员(含预备党员)

  

40周岁及以下

  

面试(试讲试教)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2

  

辅导员

  

专技十二级

  

3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教育学类、体育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中员(含预备党员)

  

40周岁及以下

  

结构化面试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3

  

运动康复专任教师

  

专技十二级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运动科学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面试(试讲试教)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4

  

运动科学专任教师

  

专技十二级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运动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面试(试讲试教)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5

  

运动心理学专任教师

  

专技十二级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运动心理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面试(试讲试教)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6

  

足球专任教师

  

专技十二级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体育教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训练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面试(试讲试教)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7

  

食品与营养卫生专任教师

  

专技十二级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食品营养检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加工与安全类

  

40周岁及以下

  

面试(试讲试教)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8

  

运动健康指导专任教师

  

专技十二级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运动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面试(试讲试教)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9

  

社会体育专任教师岗

  

专技十二级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体育管理(学)、体育赛事运作、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科学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面试(试讲试教)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10

  

数字媒体专任教师岗

  

专技十二级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与文化产业、数字媒体创意工程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面试(试讲试教)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11

  

休闲体育专任教师岗

  

专技十二级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社会体育指导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面试(试讲试教)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12

  

研学旅行专任教师岗

  

专技十二级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管理、旅游管理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面试(试讲试教)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13

  

大学生心理健康专任教师

  

专技十二级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运动心理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中员(含预备党员)

  

40周岁及以下

  

面试(试讲试教)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如应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面试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14

  

管理干事1

  

管理九级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专业

  

中员(含预备党员)

  

40周岁及以下

  

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笔试+面试(试讲试教)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15

  

管理干事2

  

管理九级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教育学类、审计类、统计学类

  

40周岁及以下

  

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笔试+结构化面试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16

  

副高级专任教师

  

副高七级

  

10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体育学类、文学类、教育学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医学类、管理学类

  

45周岁及以下

  

直接考核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合计

  

30

  

   

  备注:

  一、岗位1-13采用面试的形式,若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1:5,增加笔试环节,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岗位14-15采用笔试+面试形式,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岗位16直接考核,符合岗位要求的,择优录用。

  三、其他条件中的工作经历以缴纳社保的证明为准。

  四、境外<含港、澳、台>学历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时,以所修核心课程界定与国内专业是否相符、相近。

  五、应聘者正式录用后,可根据现有相应职称等级办理岗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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