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委部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党,具备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二)年龄23-40周岁,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三)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新媒体融媒体运营管理、新闻采编播及相关专业、中文、行政管理、财会类等专业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新闻采写编辑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应用,打字熟练,工作踏实认真,能独立完成分配的任务;

  (五)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部门或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青秀区委部行政辅助岗位编外人员2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7日。

  (2)报名程序:可登录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门户网站(网址:www.qingxiu.gov.cn),在青秀区委部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南宁市青秀区委部招聘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及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送到邮箱:qxqwtzbzp@126.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招聘单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考生按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参加现场笔试。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7日,每天9:00—12:00,15:30—17: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2楼2212室。

  (3)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080、5826630。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南宁市青秀区委部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贴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1张。

  3、注意事项: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同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核验。

  2、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届时将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面试入围人员相关事宜,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验。

  3、体检

  按照考核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可到南宁市任意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

  (五)聘用期限

  对编外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人员,首次正式聘用期限为一年;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放,3100元/月(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间工资待遇参照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标准发放。

  此项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部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771-5826080、5826630。

  

南宁市青秀区委部

  

2021年4月18日

  附件1:青秀区委部外聘人员岗位要求.doc

  附件2:青秀区委部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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