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免笔试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23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为解决北流市市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的问题,计划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北流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计划表》中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前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北流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两份留存。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根据国卫办科发〔2021〕18号,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北流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
 
  (3)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及加盖公章,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及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二楼206、207室人事科教股)。
 
  (三)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应不少于1:3,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须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才能进行面试。
 
  (五)报名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同意报考的,由2名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上签字确认。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满分100分。
 
  (四)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六、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人选办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依据总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如遇总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照顾加分)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层次相同的,普通高校优先);职称、学历都相同的,以取得中级职称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含加分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小组应由2名以上在职在编党员组成,考核人员应查阅考核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核材料并签名。考核小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要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核复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在本岗位中按考生面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或备案手续。
 
  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享受北流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775—6200792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775—6299726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0899、6222589(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6日


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综合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共党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熟练掌握驾驶技能,有1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其它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9月14日(星期六)。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如有文字、视频、H5作品或其他新媒体作品请打包添加到邮件附件或将作品地址(平台、链接、题目等信息)整理成文档发送到招聘邮箱。

  (三)面试:将在9月20日(星期五)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梁丽青,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2024年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xxgk/fdzdgknr/rsxx/klzp/t6126591.html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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